2022年3月29日,第75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752号国务院令决定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修改的14部行政法规中,有4部海关法规,分别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修改详情如下:红字:删除内容  /  蓝字:修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84687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