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我是飞瑞货代(INTERMAX)的货运专家。步入2022年的第八周,全球货运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下面跟大家介绍下最近外贸物流新政: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于2022年1月1正式生效

RCEP协定生效后,已核准成员(中、日、新、澳、韩和东盟6国)之间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对外贸企业来说,中国近30%出口可以实现零关税待遇,涵盖中国1.4万亿美元的贸易额。

中国贸促会发布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贸促会及地方机构全面支持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实施成员方包括中国、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

洛杉矶和长滩港:继续推迟征收集装箱滞期费

美进口需求强劲,但美线一直处于半瘫痪状态。美西码头工人换约,免滞箱费的政策一再延长,导致涨价潮再起。泛太平洋运价组织东行航线的运价、附加费、FAK费同步上调或增加,同步中东和远东的进口费率也有所上升。

俄乌局势给航运带来新的危机

俄罗斯乌克兰局势升温波及全球谷物、煤炭海运贸易,散货船运价上周应声大涨。紧张的地缘政治也导致了油价的猛涨,沿途交通的不安全性,对物流、运输和能源供应造成影响。

各船司严格审核危险品申报

各大口岸加大对危险品进出口管控力度,太平船务、HMM、ONE等船司纷纷对误报、瞒报、错报、漏报进行高额罚款。

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内容涵盖对部分氨基酸、铅酸蓄电池零件、明胶、猪肉、间甲酚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并提高磷、粗铜的出口关税。

部分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即将到期

韩国、泰国、马来西亚欧盟美国五大国家(地区)的共聚聚甲醛、己内酰胺、马铃薯淀粉3类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即将到期,到期时间最晚为2022年10月23日。详见《将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一览表》

享受优惠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待遇

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指经海关认定的企业自主开具原产地声明,享受优惠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待遇的制度。

我国未来通关更畅捷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推行过境运输申报无纸化。同时,海关报关企业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自2022年1月1日起,海关报关企业备案正式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理”。此次改革实施后,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企业备案的,按照要求勾选报关企业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对于企业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仍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企业备案申请。

食品进出口又有新规定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新的办法从64条增加到79条,对进出口食品的安全把关有了新的指示。对于部分出口企业申请境外注册的管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管理办法》也同步实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与多国缔结贸易合作关系,促进进出口货物流通

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生效。

2022年1月1日起,中国、巴西正式实施AEO互认。

AEO认证企业享有通关便利措施: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降低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率;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安全警戒级别提高、边境关闭、自然灾害、危险突发事件或是其他重大事故等造成国际贸易中断,在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

欧盟新电池法规实施

2022年1月1日 欧盟新电池法规正式实施,现行电池指令(2006/66/EC)将从2023年7月1日起将失效。

新法规将电池分为四类:(1)便携式电池;(2)车用电池;(3)工业用电池;(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

突出要求涵盖电池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从电池原材料的生产加工,到电池产品的使用过程,再到退役及报废电池的回收利用。

欧盟EPR(生产者延伸责任)落地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是一项环境政策,要求责任主体必须在整个商品生命周期内降低其商品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为了全面实施EPR,欧盟对于相应类别设立了相关指令,每个国家也相应成立了国家法律。它涉及到多个产品类别,比如针对电子电气类的WEEE注册,针对电池的电池法,针对包装的包装法。

亚马逊官方将会审查法国以及德国卖家的EPR注册号,无论是自发货还是FBA都将受到影响,如果届时仍然不符合要求,产品可能会被下架,扣留海关,甚至还会被罚款,罚款最高金额达到10万欧元。

法国进口增值税递延实施

法国税务机关宣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拥有法国增值税税号的企业可以向法国税务机关申请在进口商品时使用反向收费机制。此政策与之前英国增值税递延(PVA)类似。

俄罗斯完全禁止原木出口

俄罗斯为促进本土的林业产业,将于2022年1月1日全面禁止从俄罗斯出口针叶和有价值的硬木原木,并实施了一项优惠贷款计划。

东南亚限制木炭出口

老挝农林部于2022年1月17日发布通知,停止允许搬运木炭出口的审批

韩国发布化妆品新包装材料要求

2022年1月1日,韩国环境部颁发的《分类排放标签相关指南》开始生效。其在包装回收和儿童用品安全上做了明确规定。

孟加拉国吉大港强制要求托运人使用电子支付

吉大港海关(CHC)不再接受人工付款,要求统一以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任何种类的关税、费用和收费。

自2021年12月1日起,六家顶级航运代理——APL Bangladesh、Maersk Bangladesh、Continental Traders BD Ltd、Continental Traders、Ocean International Ltd和地中海航运孟加拉国有限公司,已被要求在线提交交货订单。在没有电子提货单系统的情况下,C&F代理的代表会亲自到船务代理或货运代理的办事处领取提货单,以便提取进口货物。

面对全球贸易激增,2022年依然会是天天抢舱的365天。希望所有的外贸人,按照季度做好运输计划并严格审核货代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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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8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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