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海关总署对外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从20项增加至50项。证书格式相应调整 。
作为出口企业,下面的问题可能是你关心的
Q:新版证书什么时候开始使用?
A:2021年9月1日起,启用新版中瑞证书。
Q:新旧版证书有什么不同?空白证书怎么分辨?
A:与旧版证书相比,新版证书颜色不变,证书第5栏 “Item number”从“Max 20”变更为“Max 50”,即商品项数上限由20项调整为上限50项;证书背页说明第4条从 “The number of items should not exceed 20”变更为 “The number of items should not exceed 50”。方便区别,可重点关注证书第5栏。
Q:新旧版证书可以混用吗?
A:不可混用。签证日期在9月1日及之后的,使用新版证书。签证日期在8月31日及之前的,使用旧版证书。中方签证日期显示在证书第12栏。
Q:如果商品项数不多,不到20项,可以继续使用旧版证书吗?
A:不可以,请参考问题3的答案,仅以签证日期为依据,区分新旧证书的版式要求。
Q:自助打印中瑞原产地证书的企业,需要在打印时选择新旧版式吗?
A:自助打印的企业,只需关注商品项数的变化,证书版式会根据申请时间自动生成,企业无需任何操作。
Q: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中瑞原产地声明有变化吗?
A:本公告仅涉及中瑞原产地证书,中瑞原产地声明不受影响。
关于《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一个高质量、内涵丰富、互利共赢的协定。《协定》正文共16章,包括总则、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与操作程序、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服务贸易、投资促进、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问题、经济技术合作、机制条款、争端解决和最后条款。此外,《协定》还包括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证书、纺织品标签、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等11个附件。
2014年7月1日,中瑞自贸协定正式生效。根据协定,瑞士对中国99.7%的出口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实施零关税,中国也将对瑞士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
来源: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