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根据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所签发的一种优惠性原产地证。在对外贸易中,简称为FORM A或GSP FORM A。
今天,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规范吧。
第一栏
货物启运至(应填写中国境内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此栏应填写已办理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的中国境内出口商名称、详细地址、国家。
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一个都不能少哦!
第二栏
货物运输至(应填写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此栏应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即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
收货人为欧盟成员国或挪威的, 此栏可填“TO ORDER”, 但不得留空。
注意了啊!第2栏是可以使用给惠国文种的哦。
第三栏
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此栏应填写货物从中国境内最后离境口岸到目的港的详细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等)、出口日期。
Q:我们公司的货物是经过转运的,要怎么填哦?
A:转运的话必须注明转运地哦。例如:FROM NANSHA TO ROTTERDAM BY SEA VIA HONGKONG ON/AFTER FEB.23,2020。
第四栏
项目编号
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 “3”......,以此类推。
第五栏
唛头及包装号应与发票、货物外包装上的一致。
友情提醒:
1、没有唛头及包装号,应填“N/M”或“NO MARKS”或“NO MARKS AND NUMBERS”。
2、如有特殊唛头的,可在此栏填写“SEE ATTACHMENT”,并在证书背页贴唛(盖骑缝章)或A4白纸打印唛头(盖骑缝章)。
3、CARTON LABEL、AS ADDRESS、AS PER INVOICE、AS PACKING LIST、AS B/L、AS BILL OF LADING 、COLOR LABEL等不能用作唛头。
第六栏
包装数量及种类、货物描述
货物描述必须详细。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或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标明具体包装种类。货物无包装的,应注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 CARGO”、“IN BULK”、“HANGING GARMENTS”等。
敲黑板!!!国外信用证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信息可填写在商品描述特殊条款栏。
第七栏
原产地标准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涉及的国家比较多,不同国家原产地标准有一定差别,企业在申报的时候要按照不同国家的细节要求区分清楚哦!!
第八栏
毛重或其他数量
此栏应填写货物的标准计量单位,如“PCS”、“PAIRS”、“SETS”等。
以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填净重并标注“N.W.”。
第九栏
发票号码及日期
所填写的发票号码、日期应与清关发票一致。
注意:发票日期不能迟于出运日期和第11、12栏证书签证、申请日期。
第十栏
签证机构证明
此栏填写签证机构签证地点、日期。签证人员在此栏签名,并在对外签发的证书正本加盖原产地FORM A章。
第十一栏
出口商声明
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报地点应与签证地点一致,申请人授权专人在此栏签字。
划重点了啊。进口国要与第3栏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国别保持一致,别弄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