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易因为距离远,而且在一些交易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而双方都是尽可能的想要保证自己的权益。但是信用证由于有银行担保的这层保护,相比别的国际付款方式就安全了许多,因此许多商家都比较愿意采用这种方式。从信用证的业务来看,信用证对受益人的风险肯定是有的,而且潜在风险也是极大的。从信用证的业务来看,信用证对受益人的风险肯定是有的,而且潜在风险也是极大的,因为所有的东西都不存在绝对性,还是难免会让一些非法人员从中谋取非法利益。所以对于其中将会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以及风险因素,每个人都应该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即期信用证,它有一个专有名词,“LC at sight”,指的是在商家向开证银行按照要求出示了成套的单据之后,银行就要无条件的向受益人提供信用证以供他们支付货款。大多数时候只需要出示成套的数据单便可以获得货款,而不需要即期跟单汇票。因为操作方便,而且放款速度也很快,所以这种付款方式在商家中被采用的频率极高。但是使用的人多并不代表绝对安全,还是存在着一些风险需要大家注意,交易过程中大多数人会忽视成套单据在条款制定方面存在的一些复杂情况,下面对信用证存在的风险做了一些分析,给大家一些明确的知识和意见:
1、即期信用证有一个对受益人很不好的特点,就是在出口方出货物之前,客户不会给他们定金,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风险。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出口商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当货物到了目的港口之后,如果是因为客户的一些自身原因而放弃了接收货物,进口方不会受到什么损失,相反会对出口方造成经济损失。因为整个货物从生产、加工再到运输经历的所有过程都是需要投入费用的,那么货物被退回,出口商本身就不能从中获取利益,还要自己掏钱负责各种过程中的花销。
2、在即期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想要从银行那里取得货款,就必须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成套单据,那么银行就要审查单据中的各项是否符合条款,一旦查出不符点的问题,银行有权利拒绝提供货款。这一问题看起来很小,但是确实经常发生的,因为稍有不留意,便会出现错误。在一些外贸经历中,单据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步,稍微不仔细便会出现与条款不符合的情况,如果前期及时发现问题,并且改正,倒没有什么;但是如果后期被银行发现了这一问题,就可能会受到客户的刁难,严重的后果就是银行拒绝支付货款。
3、信用证中其实存在着一些不容易被发现的“软条款”,“软条款”说白了就是陷阱条款。因为在即期信用证中,存在着一些具有限制性或者对某项条款的解释不够充分这样的条款,但是不论怎样,这些条款都会对受益人造成潜在的威胁。如果受益人在交易过程中并未注意到这些条款,就很可能会被开证申请人钻了空子,抓住软肋,在整个交易中心都处在被动的状态,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是极其不利的。
虽然说即期信用证里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风险,但是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安全的,只要我们在交易的过程中细心一点,做好审查和核对,都是可以正常进行交易的,毕竟万事都要小心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