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民用航空局、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 (2020年第2号),自3月23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始发客运航班均须从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上海浦东、济南、青岛、南京、沈阳、大连、郑州、西安12个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
具体改飞入境点如下:
在此之前,3月19日,五部委曾发布第1号联合公告,对3月20日至22日之间部分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规定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我们在《国际航班“只减不增”,第一入境点调整......航空客运、货运调整都在这里了》一文中曾经做过介绍。
当时的调整情况如下:
相比3月19日的部分调整,3月22日的第2号联合公告要求所有飞北京的国际航班均须从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此次大规模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在我国民航历史上尚属首次。
按照五部委联合公告要求,乘坐上述国际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点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行李清关。检疫符合登机条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舱所带货物在北京清关。
由此可能对海关监管和旅客带来的几方面影响:
一是指定第一入境点海关承担入境卫生检疫、行李检查。
二是海关卫生检疫发现疫情的就地由卫健部门处理。
三是海关卫生检疫符合登机条件的旅客仍可随机飞往北京。
四是飞机腹舱货物仍然在北京办理清关手续。
疫情当前,北京已成为我国外防输入的主阵地,指定第一入境点的政策非常有必要。有几点问题还需明确:
一是在第一入境点检疫发现疫情的,在当地处理后,如仍需去往北京的,费用由谁承担?
二是在第一入境点检疫未发现疫情的,国内最终目的地是第一入境点或者是北京之外地点的,是否可就地自行活动,还是必须随机飞往北京?公告中的说法是“可”搭乘原航班入京,是否可以理解为旅客有权选择是否随机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