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句俗语,意为无论上天还是人类,都会有遭遇意外的时刻。近年来,由于众筹服务的出现,或多或少都帮助到了那些处在困难关头的人们,而在众筹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就是“轻松筹”了。

轻松筹是一种基于社交圈的筹款平台,然而最近发生了一件事,高沃小知意外得知“轻松筹”竟然有两个,隶属于不同的公司,因名称相同,且都注册了商标,为此,两家公司闹上了法院!

两家公司都有“轻松筹”商标?

2014年9月,上海追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追梦公司)推出一款基于微信社交圈的筹款工具“轻松筹”,在该平台上可以发起一般项目或者吃喝玩乐项目,聚会AA、购物拼单等均可实现。

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追梦公司申请注册了11件“轻松筹”商标,类别涵盖35类、36类、38类、42类、44类和45类。

除了追梦公司的“轻松筹”之外,市场上还有另一家“轻松筹”,那就是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轻松筹”平台。

据百度百科介绍,北京轻松筹成立于2014年9月19日,从2014年11月开始申请注册“轻松筹”商标,到目前为止共申请了16件,涵盖类别第9类、35类、36类、38类、41类、42类、45类等。

两家公司推出“轻松筹”平台的时间相近,且都申请了商标,申请类别也有重合,但是申请商标的时间不同,这就导致了注册结果不同。

综上整理出,追梦公司在2016年6月就成功注册了与产品相关的第35类广告销售、第38类通讯服务、第42类科技服务类别;而北京轻松筹在2016年7月21日成功注册了第36类金融管理类别的“轻松筹”商标。

同名起纠纷,索赔2000万

2017年,追梦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轻松筹诉至法院。简言之,追梦公司的理由是:北京轻松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突出使用了“轻松筹”文字,容易造成公众混淆,这一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了,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轻松筹赔偿其经济损失等共计2000万元。

但轻松筹公司不这么认为,简言之轻松筹认为,其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第36类商标“金融管理”服务类别不属于追梦公司的第35类广告销售、第38类通讯服务、第42类科技服务类别,两者没有冲突......其行为不会与其提供的服务产生混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轻松筹”到底属于哪个类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控侵权标识与涉案商标在文字、读音、含义、排列方式上一致,仅在字体上存在细微差别,属于近似标识。

北京轻松筹的经营行为本质系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包含商业类在内的筹款项目信息,目的在于通过该种媒介向公众介绍筹款项目,从而为发起人从事包括商业经营在内的活动募集资金提供帮助,属于涉案商标第35类核定服务项目中的“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北京轻松筹虽然在第36类金融服务上注册了“轻松筹”商标,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多处未规范使用该商标,而是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的方式进行使用;另一方面,北京轻松筹仅为发起人发布该信息提供了服务平台,并未直接从事该筹款融资事务......故北京轻松筹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范围,其涉案行为并非是对该商标的使用。

综上,法院认为北京轻松筹的行为侵犯了追梦公司注册的“轻松筹”文字商标在第35类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北京轻松筹公司停止侵权,赔偿追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8万元。

高沃知产小结

据悉,北京轻松筹不服该决定,已经上诉。而2017年,北京轻松筹就曾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追梦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000万,结果一审二审都被驳回。

这一结果绝非偶然,两个“轻松筹”纠纷案件,反应了创业者创业初期的商标意识薄弱的问题。

一、商标布局不及时。“北京轻松筹”于2014年9月19日成立,但是2014年12月26日才开始商标注册,比同在9月推出“轻松筹”平台的追梦公司晚申请了一个月。

二、商标类别不清楚。“轻松筹”筹款平台其服务本质为第35类,而“北京轻松筹”认为属于第36类商标服务,显然,对于商标类别及使用范围的理解有误。

如今局面,对“北京轻松筹”来说十分不利!这都因当初商标布局的漏洞而成。因此,希望更多创业者提高商标意识,认识商标及时布局的重要性!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转载请联系微信公众号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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