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的时候,还有什么比来把吃鸡更high的呢?
《绝地求生》,不仅大力调动起了网友们玩游戏的积极性,还通过所谓的“黑话”,撑起了网络用语的半壁江山。
如果你只是个萌新,却从游戏大佬的口中听到类似落地成盒、光明顶、幻影坦克、打野、伏地魔等等这些让人云里雾里的词,请不要慌,只能说你的功课还是做得不够。
我只能说,兄dei,请自行百度查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吃鸡这个名字相比《绝地求生》更为广泛。“天天吃鸡”也逐渐成为了游戏爱好者们的常态。
《绝地求生》在国内一直是由腾讯来代理运营的,但是吃鸡商标,却一直是腾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
别的擦边、近似的商标我们暂且不说,据商标网上查询结果显示,“今晚吃鸡”商标共计有77件,“天天吃鸡”商标也有17件。其中,除了腾讯和蓝洞子公司,绝地求生股份有限公司之外,有许多是由其他个体提交的申请。
而另一边,腾讯申请“天天吃鸡”商标也并不顺利,就比如说第27618083号“天天吃鸡”商标。
第27618083号“天天吃鸡”商标是腾讯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申请的,指定使用在第41类,游戏器具出租,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娱乐服务,组织电子竞技游戏比赛等商品上。
腾讯不服驳回,于是,又继续申请了复审,并表示申请商标经过持续广泛宣传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增强了商标显著性。已有众多情形类似的商标被核准注册,申请商标亦应予以核准注册。
在作出驳回决定时,共引证了三件商标,分别是第26102990号“天天吃鸡”商标、第27320416号“天天吃鸡”商标、第27359356号“天天吃鸡”商标。不过好在,直至复审时,三件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也均被驳回,驳回通知书已生效,于是也就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但重要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由汉字“天天吃鸡”构成,不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商标加以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此外,依据个案审查原则,其他商标获准注册之情形与本案不同,亦不能作为本案申请商标应予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亦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宣传使用已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因而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不论是一个大型的上市集团,还是仅仅一个中小型个体,谁也不想看到辛辛苦苦经营的商标轻易就被他人拿去,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商标的防御保护,是一个企业适应快速的经济发展、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首要的关注点之一。
商标的驳回并不可怕,我们可以通过复审、上诉,经过专业、理性的分析,针对问题各个击破从而挽回商标。而如果自始至终就从未来得及申请注册,才是主动将弱点展现于人前的最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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