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饿,我只是嘴巴寂寞”,这还真不是吃货为自己馋嘴而找的借口,而是在闲暇时间嘴里若是不吃点什么,真就莫名会有一种想要挠墙的冲动。
百草味,是一家专门做休闲食品的企业,有坚果炒货、有糕点糖果、有水果干、肉干肉脯等等。
为了更符合年轻人的审美,百草味有些产品总会有个与众不同的名字,比如蔓越莓干也叫做“小傲蔓”,柠檬片就叫做“小卖檬”,而枣夹核桃则是叫做“抱抱果”。
要说抱抱果,百草味在推广方面可毫不吝啬,请来了当红小生杨洋做代言,各大电视台广告霸屏不说,在电视剧当中的植入也很是多见。
就比如说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就有不少类似下面这种场景。
不仅如此,据商标网上查询结果显示,百草味自2016年5月23日申请第一件“抱抱果”商标至今,申请“抱抱果”商标已经共计50件之多,可见百草味对于“抱抱果”商标的重视。
但是,在这期间,第25类“抱抱果”商标已经率先被他人所申请,并且成功注册。
第21634107号“抱抱果 BAOBAOGUO及图”商标,陈某于2016年10月20日申请注册,2017年12月7日被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专用权期限至2027年12月6日。
2018年04月02日,百草味(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以对方为抢注为由,对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一口气提交了四件引证商标:
分别是第21316604号“抱抱果”商标、第21316343号“抱抱果”商标、第21316057号“抱抱果”商标、第21316354号“抱抱我抱抱果”商标,都是于2016年9月14日申请注册,2017年11月14日获准注册。
只是,四件引证商标当中,两件被核准注册在第42类,另外两件则是第40类和第45类,与争议商标的第25类都不属同一类别。
商评委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帽、领带等全部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的服务差别较大,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并存使用不致引起市场混淆,因此,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另外,百草味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对此商评委认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是指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具有显著区别特征,并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装潢为未获准注册的商标。
而本案中,根据申请人提交证据可知申请人主张的知名商品为食品类商品,其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类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差别较大,故难以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申请人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构成对其在先使用商标的抢注,但其提交的证据均不能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其“抱抱果”商标已在服装、帽等商品上在先使用并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故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综上,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有人可能会问,难道在百草味申请的50件“抱抱果”商标里面就没有被核准注册在第25类的吗?
答案是有的,只是,当百草味想起申请第22167988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上时,已经是2016年12月7日,明显已经晚于此案的争议商标。
大部分人申请商标,只申请各自营业范围所涉及到的类别,很少会试着主动注册其他那些。但是,对于有着长远规划、发展较快的企业,通常还是会建议及时并快速地选择全类注册的形式,将商标最大化地保护起来,以防他人的抢注或侵权行为的发生。即使遇到被侵权行为的发生,在维权的道路上,也能节省不少的时间精力和各方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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