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已经知道,注册商标对于跨境销售的重要性,那么除了商标以外,跨境卖家还需保护哪些知识产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要求“独一无二”,保护条件严格。

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各个主流平台(如Amazon、Ebay)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也越加规范,凡是涉及使用他人注册的知识产权进行销售的,平台官方会下架对应的产品,或限制卖家在该平台继续销售。当中,外观专利侵权属于最严重的性质。

比如下图为Fitness Anywhere LLC在美国注册的TRX阻力带外观设计专利。2019年6月,Fitness Anywhere LLC委托GBC向不同的电商平台发起侵权投诉,收到投诉警告的,较轻的是被平台下架产品,限制销售,而有些平台为应对规范管理,在确定事件后,冻结了卖家资金账户。  

✫那么外观专利侵权是怎么判定的呢?

常见的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那么可以判定专利侵权成立,假设二者之间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我们还可以对已注册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整体及结构部分进行判断。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注册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或是部分结构相同,整体相似,那么可认定为专利侵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注册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那么专利侵权是不成立的。

建议企业在销售前先确认以下信息:

①产品若是与厂商合作,先与厂商确认是否有注册对应市场的相关专利,如发明专利,外观专利。

②产品若是自产自销,建议在流通于市场前,先将产品设计稿提交外观专利申请,避免后期流通市场后他人抢注专利反投诉的情况发生。

将外观设计与普通的图画相区分的主要特征在于设计是否被应用于某一产品上。单纯的图画或照片本身并不能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主体,但有可能作为版权受到保护。

二、版权保护

小猪佩奇的所有权人除了拥有美国商标(PEPPA PIG trademarks)之外,还拥有已注册的美国版权(PEPPA PIG Work)。所以权利人能针对各类产品起诉,商标只保护其申请注册的产品或服务类别,但是版权是没有类别保护限制的。

✫什么是版权?

版权即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跨境卖家的产品设计图或较有特色的logo,在正式销售前,可在国内及国外进行作品登记,既可保护自己的作品,也能防止他人盗用。按照《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作品在所有成员国内享受保护,我国是该公约的成员国,也即,在中国享受保护的版权在公约178个成员国内,也会受到保护。

我国版权登记只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后将获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可作为版权的初步权属证明。国内版权登记所需时间短(约2~3个月可取证),保护期限长(保护期至作者死后第50年或法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范围广(版权登记不分商品类别,且根据伯尔尼公约,在所有成员国内享受保护)。大家知道,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会面临“撤三”的危险,但是对符合版权保护要求的商标进行版权登记后,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长期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创作者享有的版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对于在美国销售商品的卖家,如果在中国申请了版权登记,还需要在美国申请版权登记吗?《伯尔尼公约》规定,版权权利自创作完成即受保护,且在所有成员国均享受保护。中美均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因此,依据美国版权法第104条的相关规定,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也受美国版权法保护。但是根据美国版权法第411条的相关规定,除基于第106条(A)主张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美国作品的侵权诉讼需在美国进行作品预登记或已登记完成后才能提出。因此,小伙伴们最好在美国本土也申请著作权登记,便于在美国维权

欧盟没有专门的版权登记规定,直接适用伯尔尼公约,所以卖家在中国或美国进行版权登记后,按照公约,可自动在欧盟获得版权保护。

三、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跨境卖家对自己的商标、版权、专利进行保护后,知识产权还有继续保护的方式吗?

有,海关备案。对知识产权进行海关备案是品牌所有人一种重要、但有时会被忽略的保护手段。

根据我国海关总署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海关总署进行登记,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针对在中国已注册的商标(限1~34类的商品商标)、版权(著作权)和专利,可以向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在货物进出中国海关时,海关可以主动对涉嫌侵权的货物进行查验,在知识产权人提供担保后可以对货物进行扣留。

在外国持有商标、版权或专利的品牌所有人也有可能向这些国家的海关备案。尽管备案要求和程序会有所不同,但是整体执法机制是一样的,即,海关机构将没收、扣留或阻止侵权货物入境,只要海关能够通过已备案注册数据库识别该侵权货物。

根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数据,其2019年查获了价值超过15亿美元的侵权货物。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承担着保护知识产权以及防止美国版权和商标被侵权的职责。在CBP对注册商标和版权进行备案后,已注册的商标和版权信息将上传到CBP全国数据库,并可以从所有入境口岸处通过访问获取。基于已备案信息,CBP将扣留、没收并阻止侵权货物入境,同时在发现可疑运输货物时向权利所有人发出通知。届时该权利所有人将获悉诸如进口日期、入境口岸、货物描述和数量、原产国、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出口商和进口商等信息。该类信息对于防范更多侵权行为发生以及在未来实施执法行动而言是非常有价值的。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会通过提供没收货物的图片来验证该批货物到底是假冒货物还是正品。

同样,在欧洲也可以针对已在欧盟注册的商标、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进行备案。

跨境卖家对自身的商标、版权、专利进行保护后,再进行海关备案,知识产权保护才算比较完善。对于卖家来说,知识产权不仅是盾,还可以是矛。当品牌增值后,卖家还可考虑将知产进行许可收取许可费,或进行知产买卖、融资,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的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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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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