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进东盟市场,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也越发突出,成为中国企业在出海过程中不容忽视的新命题。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工业产权与版权两类,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识,版权则包括文学和艺术作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帮助中国制造产品更好地进入东盟市场,并提高附加值。

近年来,中国-东盟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中国先后与菲律宾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缅甸等国家签署了商标或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截至2018年8月底,东盟各国申请人在华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56万件,中国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东盟国家商标注册量已达2.37万件。

中国企业走出去时,要想在东盟市场开展高效合作与充分竞争,需要充分了解东盟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环境。

现状:东盟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差异较大

新加坡

新加坡政府一直致力于把新加坡建设成重要的区域知识产权中枢,因此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激励,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新加坡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众多跨国企业已经在新加坡展开了专利、商标、版权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布局。

新加坡是《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众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公约和国际组织的成员。在新加坡国内受到保护的知识产权有专利、商标、注册外观设计、版权(著作权)、集成电路设计、地理标识、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以及植物品种。

专利有效期是自申请之日起20年,但须申请之日的第4年起每年付费延期。商标的整个注册过程通常需要8到10个月。商标注册以后长期有效,但须每10年更新一次。

新加坡法律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区分不同情形,可提起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须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罚款和监禁,也可两者并罚。罚款从1万新元到10万新元不等,监禁根据情形不超过5年。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属于东盟成员国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较完善的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上仅次于新加坡。

在马来西亚,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专利、商标、工业设计、版权、地理标识以及集成电路版图等。马来西亚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也是知识产权领域两大国际公约,即《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签约国。

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从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为10年,也是从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之后可以连续申请延期,每次延期10年。外观设计的初始保护期限为5年,还可办理两次延期,每次延期5年,外观设计的总保护期限为15年。

马来西亚法律规定,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将受到法律制裁。除了《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马来西亚还于2011年出台《商品说明法》,提供了一种独特的知识产权强制执行工具——商品说明令(TDO),对侵犯注册商标者,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者事务部有权对侵犯人提起刑事诉讼。

泰国

在泰国,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均受法律保护。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为了达到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各项标准,泰国修改了其知识产权法。目前,泰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涉及三部:《专利法》(1979年)、《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三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定义、类型、申请、使用和保护等有关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比如专利的有效保护期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20年。小专利的有效保护期仅为自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10年。小专利为新颖的、能在工业上应用的某种产品或生产工艺。因为没有发明创造性的要求,小专利比较容易申请获得专利。工业设计专利的有效保护期为10年。

泰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不同处以罚款或监禁。根据泰国《专利法》有关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属于专利权人所有的产品、技术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可处2年以下监禁,或罚以4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

越南

越南是多项知识产权条约和公约的成员国,目前正在完善其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越南积极参加多边和双边自贸协定谈判,2016年签署的TPP协定以及即将在2018年底前执行的《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都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高水平承诺,越南目前正在修改国内有关知识产权立法以符合国际贸易规定。

关于专利保护,越南共有3种专利保护类型,即发明专利、实用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越南,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将面临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的设备等行政处罚

缅甸

缅甸知识经济发展落后,知识产权立法和管理还处于较低的水平,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很少,没有专门主管知识产权的机构,如果权益受到侵犯,权利人主要依据民事和刑事的相关规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东盟的成员之一,缅甸政府正由司法部抓紧起草颁布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综合来看,基于东盟各国不同的经济与技术发展水平,各国在知识产权制度构建上也存在着差异。目前,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均已经制定并实施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法,越南、缅甸等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还有较大的完善空间。

对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需引起重视

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将呈现出愈加复杂的态势,防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加强知识产权的海外布局,将成为企业“走出去”的必修课。

目前中国企业开发东盟市场主要有4种方式:在中国完成产品制造后到东盟出售、授权东盟企业在东盟制造和出售产品、针对东盟市场与东盟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在东盟与公司合并或收购公司。

不管是以何种形式开拓东盟市场,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知识产权风险,中国企业都需要有更强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比如,开展尽职调查研究、为即将在东盟出售的产品取得相关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仔细审查中国公司与东盟公司之间的协议等,这些措施可以尽量减少知识产权问题。

从过往的经验教训来看,由于一些中国企业对东盟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了解不全面,导致中国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不强,常常吃“哑巴亏”。

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牌农用手扶拖拉机,曾经大量生产并出口到越南等东盟国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国内的许多拖拉机厂商利用国外消费者不了解“桂花”商标的商业漏洞,打着“桂花”的旗号大量生产并出口销售。另外由于五菱桂花公司的“桂花”商标并未在越南注册,而国外的厂商特别是越南国内厂商大肆使用该商标仿冒拖拉机,给五菱桂花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在吸取教训后,五菱桂花公司在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在东盟国家特别是越南申请了“桂花”商标,通过知识产权维权成功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由此可见,优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通过自主申请、许可、交叉许可和收购等方式获取高质量的海外知识产权,为商业竞争和避免知识产权争端做好充分准备是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非常必要的竞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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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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