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网站消息,今年海关将加大打私力度,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6”联合专项行动。走私严重侵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海关从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求出发,理应加大力度,对包括农产品在内的各种走私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必须看到,仅仅依靠“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只能在一段时期内遏制个别领域走私的高发势头,属于“治标”的举措,难以取得“治本”的效果。能否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是检验海关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一味沿袭以往的“治标”举措将无法体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打击走私还需标本兼治。
以此次专项行动打击重点之一的冻水产品为例,历年来海关对此领域不可谓不关注,打击不可谓不持续,然而在这一行业却呈现出走私“年年打,年年发”的势头,恰恰说明了单靠“打”不足以实现行业性治理的目的,应当从完善海关监管角度出发,深入探究走私高发、频发的深层次原因,采取综合治理手段,才能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就冻水产品走私高发的原因而言,除了通常认为的走私分子逐利目的和一般贸易税收因素的共同作用外,一个看似与一般贸易进口并不沾边但在实际上却对低报价格走私起着推动作用的因素--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了。
事实上,海关对冻水产品的加工贸易单耗管理标准严重滞后于企业的实际生产加工水平,据业内人士介绍,个别产品领域甚至普遍存在实际单耗仅为单耗标准的30-40%即可满足生产成品需要的极端状态,由此导致加工贸易料件或成品大量结余,企业擅自内销成为行业“潜规则”,大量未交纳税款的保税料件或成品流入国内市场,势必严重冲击一般贸易进口企业的市场份额,破坏市场秩序,对依法纳税进口的企业形成一种“逆淘汰”,客观上对低报价格走私进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应当看到,正是这种加工贸易单耗管理方面的机械执法一方面造成大量保税料件或成品的疯狂内销,偷逃国家税款,损害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严重损害正常市场秩序,与“要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要求背道而驰,甚至迫使守法企业为求生存不得不铤而走险采取低报价格走私。如不及时加以纠正,可以想见,冻水产品行业走私“年年打,年年发”的局面将难以得到根本改变。
任何一个领域的走私高发和频发都不可能简单地归因于某一方面的因素,也不可能单纯依靠“打”根治走私,而是应当采取综合治理手段,打防结合,多措并举,找准风险源头并着力化解风险,才可能实现打击走私的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