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货主要注意!
3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要实施!
9500监管方式
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号)
为适应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要求,促进企业规范申报,规范海关业务管理,海关总署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现公告如下: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适用于纳税义务人在货物进口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并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后的规定时限内向海关申报纳税。
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新增9500监管方式示意图(非正式环境)
ONE/OOCL将于3月提高低硫燃油附加费
由于监管范围的扩大,要求船舶在中国ECA指定区域使用低于0.5%的硫燃料,ONE公司计划做出以下调整。从2月15日及3月1日两个时间节点起,ONE公司将陆续对出口至中国(包括香港、澳门)货物收取低硫燃油附加费(LSF),具体标准为:
始发地
目的地
生效日期
金额
中国(包括香港、澳门)
3月1日
15美元/TEU
其他
2月15日
附加费什么时候收取?
由始发港货物装载的实际日期决定。
例如A公司从亚洲国家/美国/加拿大在3月1日之前完成货物装载进口至中国,则不受该规则影响。除上述3个地区的其他国家,则是从2月15日已经执行。
注意:主要影响进口至中国的货物贸易成本。
具体实施时间及收费标准以ONE官方最终通知为准。
OOCL出口亚洲征收低硫燃油附加费
OOCL将从2019年3月1日起调整中国大陆港口出口至亚洲航线(不包含台湾目的港)的低硫燃油附加费(CLS)。调整后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40元/20’,人民币280元/40’,以实际装船日起算。
摩洛哥海关最新要求
自 2019 年 3 月 1 日(抵达目的港日)起,所有发往摩洛哥的货物,收货人和通知人须提供 ICE NO.(15 位数字)且须显示于提单上。请在送提单资料时,提供正确完整的信息,如因贵司未提供或者提供的 ICE NO. 错误导致的后续责任风险费用,须贵司自行承担。
坦桑尼亚3月将执行新的限重政策
2019年3月1日起(以卸船日为准)执行新的限重政策,40尺货柜货重不超过25吨,20尺重柜货重不超过25吨,20尺轻柜货重不超过11吨,违者可能会造成延迟交货和罚金!罚金和相关费用由发货人/收货人承担。
3月1日起塞内加尔执行新CTN制度
自2019年3月1号(抵达目的港日)起,塞内加尔当局将开始实施新的CTN/BSC规则。发货人/订舱代理必须在提单样本上提供CTN/BSC号码,发货人可通过相关网站申请CTN/BSC号码!如因号码错误、遗漏或偏差所产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发货人或订舱代理承担。
罕见病药品降税
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鼓励罕见病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现将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纳税人应单独核算罕见病药品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简易征收政策。
四、本通知所称罕见病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罕见病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罕见病药品清单(第一批)见附件。罕见病药品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明确。
附件:罕见病药品清单(第一批)
由于马尼拉港的拥堵情况短期内看不到缓解的迹象,目前各大船公司已纷纷发布通知征收马尼拉港返空附加费MRC。具体如下:
HMM关于马尼拉费用调整通知
HMM从2019年03月01日起,所有出口至马尼拉货物附加费调整如下:
中外运马尼拉航线征收MRC的通知
自2019年3月1日(周五)上海开航航次起,对上海出口至菲律宾马尼拉南港/北港的货物征收返空附加费MRC(EMPTY RETURN CHARGE),具体费率如下:
SITC出口马尼拉货物ERC收取通知
SITC对所有口岸出口至马尼拉北港/南港货物收取返空成本附加费--ERC(Empty Recover Cost),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