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大多数申请在一次答复后即收到终审意见,导致大量申请不得不多次提出RCE,使官方积压了大量未决申请。为了加快审查进度,专利局推出了AFCP2.0项目,在终审意见通知书发出后,允许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限缩性修改,审查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新的技术方案进行检索。但是,不久前,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布将于2024年12月14日终止AFCP2.0项目,因此有需要的申请人需要在12月14日前提交申请,今天小微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AFCP2.0计划。
一、什么是AFCP2.0
AFCP 2.0项目全称“After Final Consideration Pilot 2.0”,是美国专利商标局为了帮助审查员尽快处理申请人对于终审意见的答复,并减少申请人在收到Final OA后提交“继续审查请求(RCE)”的次数而推出的试点项目。AFCP2.0可以看作是带修改的终审意见通知书答复,旨在鼓励申请人和审查员之间加强合作,以有效推进申请的审查。
二、提出AFCP2.0需满足的条件
1.提交申请表,提出参与该项目的申请;
2.提交对最终驳回意见的答复,其中需包括对至少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的修改,并且该修改不能扩大权利要求的范围;
3.提交AFCP 2.0请求必须包含申请人的声明,声明需表示如果审查员需要就答复进行会晤,申请人愿意配合参与。
三、使用AFCP2.0常见的问题
Q:提出上诉通知后,还能提交AFCP2.0吗?
提出上诉通知(先前或同时)并不会影响申请人提交AFCP2.0的能力,只要申请人尚未提交上诉简报或上诉前会议请求,就能提交AFCP2.0。
Q:提交AFCP2.0申请,有官费吗?
没有单独的官费。但是,申请人需要支付任何必要的现有费用,例如延期费用。
Q:审查员将会在何时开始处理申请人的AFCP2.0请求?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目标是尽快对终审意见做出回应,通常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在提交文件后未被审查员联系或收到回应,建议联系审查员询问一下AFCP 2.0请求的状态。
Q:提交AFCP2.0请求时,需要同时提交RCE吗?
不应同时提交RCE。正确的AFCP2.0请求不包括RCE以及RCE的费用,AFCP2.0的目的是通过减少RCE的数量来减少待审案件的数量。
四、注意事项
1.如果审查员认为无法在AFCP2.0给予的有限时间内完成检索工作,有权不接受申请人的修改,此时申请人可继续提出RCE,以使修改被官方接受。
2.不能对权利要求进行太复杂的实质修改,这种情况可能会造成AFCP2.0请求不被接受。
3.提交AFCP 2.0申请不影响从Final OA发文日起的期限计算。
申请人在收到终审意见通知书后,如需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且改动不大,可考虑先答复终审意见通知书并同时提出AFCP2.0请求,从而有一定机会说服审查员,免去提出RCE带来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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