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途径
一是直接向日本专利局申请
二是基于中国申请以巴黎公约的方式申请日本专利;
三是通过PCT国际申请落地日本。
二、申请语言
日语
三、保护期限
一般为20年
但医药类发明和农药类发明的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至25年。
四、审查制度
日本发明专利审查形式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日本特许厅首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文件没问题则发出受理通知书。递交文件存在缺陷时,官方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在发文日起2个月内补正,可延长2个月。自申请日起(要求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申请内容将被公开,可以要求提前公开。
申请日起三年内,任何人可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期满未提实审请求的,申请被视为撤回。如果撤回专利申请,可以请求退回一半实审费用。依照申请人提出的实质审查请求,官方将发出审查意见,答复期限为发文日起三个月,可以延期三个月(第一次延期2个月,第二次延期1个月)。如果没有在期限内答复审查意见,将收到驳回通知书。收到驳回通知后,可以在4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提复审要递交委托书,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专利申请符合授权条件后,官方将发出授权通知,要求在发文日起1个月内缴纳登记费和年费,然后授权登记,颁发证书,授权公告。
五、所需材料
1.指示函
包括申请类别、递交期限、申请人和发明人名称、国籍、地址;企业申请人指明是否大实体,小实体,或大学、研究机构等;
2.日文专利说明书
可以用中文或英文递交申请,然后补交日文译文;
3.优证文件
优先权的申请,优证文件应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递交;
4.委托书
总委要文件,备案后不再递交,有的事务所要委托书,有的不要。
六、申请流程
准备专利申请文件 → 向日本专利局提交申请 → 受理(日本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日本专利局公开专利申请文件) → 实质审查请求(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 实质审查(日本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日本专利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