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外贸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专利,是抢占消费市场的一项资本。
专利有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其中新颖性可以说是专利之基本,新颖性要求我们申请的专利是新的、前所未有的、未被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简而言之就是时间很重要,而专利优先权,正是一种对时间的掌握之道。
专利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就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
专利申请优先权,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专利布局的一项重要模块。
首先申请优先权,是一种对于先机的抢占。专利申请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件相同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那一方。优先权的存在,可以在发明人首次提出申请抢占先机后,有效地钳制他人申请周边专利的行为,防止剽窃技术的发生。
其次也是一种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的方式。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发明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不少人在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己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正是优先权所带来的正面影响。
最后,申请优先权也是一种缓冲。有了优先权制度,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最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还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之,也可以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
通常来说,优先权包括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
1、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或者又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划重点:
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2、外国优先权。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划重点:
外国优先权包含外观设计,时间期限为6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其在先申请未包括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申请人按照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的简要说明未超过在先申请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不影响其享有优先权。)
那么,如何进行优先权的申请呢?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注:提交副本只针对外国优先权,而本国优先权的话只需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
外国优先权副本提交方式:
1、向原受理机构申请后,在中国提交收到的纸质优先权副本。
2、通过DAS(Digital Access Service)数据交换服务来获得。依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该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全部或者部分优先权,只需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优先权声明。撤回优先权的请求是在原最早优先权日起十五个月之后到达专利局的,则在后专利申请的公布期限仍然按照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
PCT专利申请优先权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申请国外专利主要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而这两种途径对于专利优先权也是有所不同。《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可享受12个月的优先权,而PCT途径则通常可享受30个月的优先权。因此从时间上的来说,PCT途径成为比较常见的选择。
PCT专利申请优先权,就是根据PCT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同时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寻求对其发明的保护。由于PCT尚未实现授权的国际合作,因此授权的任务仍由各个国家局完成。申请人应当在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特殊情况下,有些国家要求二十个月),向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提交该国规定的国际申请的译文,缴纳规定的费用,指明要求获得的保护类型,从而启动国家阶段的程序。
对于企业来说,专利的申请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创新发明,更加合理的利用专利申请优先权可以从时间上获取先机,时时抢先一步!如果您需要申请专利,联系“北京高沃知识产权”,高沃资深专利顾问和代理人掌握最新专利动态,更加了解专利制度,确保维护申请人的最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