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审查发明专利再审查案,中国台湾知识产权局将针对初审驳回理由中仅驳回了部分权利要求,并在再审查时,申请人愿意积极配合审查程序进行修正的案件,实施发明专利再审查加速审查方案AEPRe,该方案已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时间为1年。
(台湾智慧产权局官网截图)
一、提出AEPRe请求要求如下
1.适用案件:发明专利再审查案,其中初审时驳回理由仅驳回了部分权利要求;
2.申请时间:申请人应自收到“即将进行再审查通知书”起,至收到“第一次再审查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间内,提交AEPRe申请;
3.修改内容:应根据中国台湾专利法第49条提出主动修改,且全部修改内容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删除不具备专利授权条件的权利要求;
②将初审驳回理由中被判定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权利要求改写为独立权利要求。前述修改内容,需要重新调整权利要求编号,引用关系以及新增附属权利要求等。
二、应备文件
AEPRe申请书,应记载:
1.发明专利申请案案号;
2.声明申请人依照中国台湾专利法第49条提交修改,并且全部修改内容符合AEPRe规定。
三、其他事项
AEPRe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AEPRe申请书提出申请,这有利于对案件的管控,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中国台湾知识产权局将通知申请人不符合AEPRe规定,该再审查案不纳入加速审查程序,将以正常程序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要求的,将自动进行加速审查,不再另发通知。
AEPRe能利用初审审查结果来减少审查员额外判断时间及审查成本,提高再审查审查效率,申请人可于6个月内收到再审查审查意见通知书或授权通知,有助于专利申请人加速获得专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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