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编收到提问:“我们已经有了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后续还有什么其他注意事项吗?备案需要进行年审吗?”
答案是:需要的!ODI存量权益登记可以理解为是ODI备案的年审。那该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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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境外投资(ODI)备案存量权益登记?
ODI存量权益登记可以理解为是ODI备案的年审,ODI存星权益登记指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应于每年规定日期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商务部门联合报告系统或数字外管平台报送上年未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也就是说企业办理ODI备案开展境外投资项目之后,每年都需要做ODI存量权益登记,跟其他备案年审的性质一样。
ODI存量权益登记针对的是境外投资设立企业(ODI)的境内投资主体,而不是设立在海外的子公司或者并购的公司,如果后期以外商的名义返程投资回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需要同时进行FDI存量权益登记和ODI存量权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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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ODI)备案存量权益登记指南
①申报主体
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设立的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股东(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只需一家境内机构报送。
企业需先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系统内才有企业主体信息。
②申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③申报途径
境内投资主体可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报送,境内居民个人的特殊目的公司数据需委托银行代为报送。
1.自行申报步骤
1)商委: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2)外汇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2)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数据申报”-“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
选择对应年份,点击“查询”按钮,选中未申报记录,点击“新建/修改”按钮,完成“境外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和“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的信息填报,点击“保存”即可。
如果企业以往年度未申报,需先选择对应年度补申报。
(3)企业完成登记后,发现填报错误,可以重新申报,原申报数据将被覆盖。
2. 委托银行代为申报
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如委托银行报送数据,则需向银行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境内个人签章)的《**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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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ODI)备案存量权益登记注意事项
1.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即使尚未出资或未发生业务,也需办理ODI存量权益登记: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原则上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存量权益登记责任股东;
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存量权益登记责任股东。
3.境内投资主体应保证报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登记的数据应按照第一层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
4. 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5. ODI存量权益登记可自行或委托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专业办理ODI备案的机构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报送数据。
附:《**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