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须知
1.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的正本、副本遗失或损坏的,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
2.已登记的软件有多个著作权人的,取得纸质登记证书后,未取得纸质证书副本的软件版权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纸质证书副本(即增发副本)。
3.本业务仅限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的补发或换发,不适用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登记人可以在我中心官网用户中心重新下载。
二、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办理步骤
1.办理流程
账号注册→实名认证→填报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登记机构审查→取得登记证书或证明
2.实名认证
进入中心官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在办理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业务之前,按指引进行实名认证。
3.填报提交
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R45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业务,在线填报并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4.登记机构受理
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软件被查封或权利已转移、重复申请、电子证书申请补发或换发、申请材料不齐全等的,不予受理(例如:申请确认签章页无签章的,或没有上传正确的申请确认签章页等申请材料的,均视为未提交相应材料,不予受理。);除不予受理情形外,申请材料存在问题的,应当在30日内按要求提交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5.登记机构审查
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30日内按要求提交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6.取得登记证书或证明
补发或换发的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的领取方式暂为挂号信邮寄,我们将按照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的邮寄地址进行邮寄。
三、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所需文件
补发或换发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所需文件
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表、原登记证书或证明、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文件应纵向排版,文字从左向右排列。
1.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表
在线填报申请表中的信息项,在线打印申请确认签章页(请勿擅自更改申请确认签章页的内容、格式和打印比例),签章后上传其扫描件(pdf格式),确认无误后提交。
2.身份证明文件
(详见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内容)
3.换发以及增发副本,还需上传原软件登记证书或证明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特别提示:换发软件版权登记证书申请还须将软件版权登记证书或证明(如有)的原件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302 软件著作权部(收),邮编100050。
四、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填表说明
适用范围:适用于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遗失或损坏时,登记人申请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版权登记证书或证明时填写。
1.软件登记基本信息
(1)准确填写原登记号或原变更/补充证明编号。
(2)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准确填写申请人信息。
2.补发或者换发信息
(1)选择补发或换发证书类型。
(2)填写补发或换发的理由。
简明扼要地对申请补发或者换发的理由进行说明。需要提交证明的应当上传相关的证明文件(pdf格式)。
3.申请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4.申请人
申请人为登记人。
5.代理人
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应注明委托代理范围和权限,以及代理授权期限。
6.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
申请人签章处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本人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机构的应加盖公章。盖章须为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