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小编总结的一个之前做过的37号文登记相关案例。
境外公司有一笔资金,想通过FDI的形式进入到中国内地,但是商务部同事看完资料后发现,公司股东是中国内地人,换句话说,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内地人,为什么不能做FDI?这种情况是不能做FDI的,只能做37号文。
为什么这位老板想要做FDI呢?小编之前有文章写过,资金入境需要做FDI,但有个前提条件,是需要进行股权穿透,实控人必须是“外籍人士”,如果是中国内地人,那就无法做FDI了。
没有别的方法能让这笔资金入境了吗?是有的!但是会比FDI操作麻烦一些,这个就是37号文。
01
什么是37号文
37号文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编号汇发37号。
而“37号文登记”指的是: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外汇登记。
也就是说,37号文是中国境内个人投资者公规持有境外公司股权/股份,以及境外收益合法回国的唯一途径。
02
37号文登记和FDI对比(区别)
FDI是以境内公司的名义申请
37号文是以境内居民个人的名义申请
37号文要求境内居民个人不能有任何的境外身份,包括“绿卡、永居”
37号文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搭建复杂的红筹架构或VIE架构,并且对资金来源和用途的审核都比较严格,获批难度会大于FDI也大于ODI。
03
37号文登记的主要内容
1.境内居民的个人信息;
2.境内合法资产或权益(即“VIE公司”)的信息;
3.SPV(通常为境外的“BVI公司”)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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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登记的作用
1.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
2.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
3.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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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登记具体流程
1.创始人设立SPV即架构的搭建(至香港公司);
2.办理37号文初始登记;
3.新设或收购境内企业;
4.签署VIE相关全部协议;
5.境外投资人注入资本;
6.如果BVI股东发生变化,须变更37号文登记。
通过以上案例分享,你是否分清了FDI和37号文登记的区别了呢?你是否了解了37号文的用途?如想具体了解需要准备的资料或具体流程,可留言和小编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