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跨境卖家来说,了解并遵守加拿大的税收法规至关重要,其中包括注册并缴纳商品和服务税(GST)。在注册加拿大GST之后,虽然您已经为自己的业务走上了合法化的道路,但也有一些常见罚款风险需要小心应对。本文将指导您如何避免可能的罚款和问题,确保您的跨境电商业务顺利运营

了解加拿大GST罚款政策前,必须先要知道税务合规的要求,否则得交不少学费!

一、加拿大GST申报

加拿大GST的申报周期、年销售额及税金支付截止日期,是根据第一年预估的年销售额或者上一年度的年销售额确定的,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注意:

1.如果按年度申报的卖家,且上一年GST/HST的税金大于3000加币,则企业(卖家)有义务在当个财税年进行分期预付税金(分四个季度)其他四个省税按年度申报则没有这个要求。

2.会计的财务年度,如果企业的会计年度不是按照自然年需要通知税局本企业使用的会计财年,不然税局就会默认为按自然年(1月-12月)。  

二、加拿大GST保证金政策

对于没有在加拿大设立常设机构的企业,或者只通过他人的固定营业地在加拿大提供供应的企业,在注册GST/HST时必须提供保证金,除非符合豁免条件。

豁免条件情况:如果企业预估在加拿大的年度应税供应(销售额)预计不超过10万加元,并且您的净税每年在应缴3,000加币和退税3000加币额之间 ,那么企业不需要提供保证金。

值得重点提出的是,企业在注册GST/HST后的几年,无论净税是正数还是负数,担保金额必须保证每年账户上都有前 12 个月期间实际净税额的 50%作为保证金。税局要求的最高保证金为100万加元,最低保证金为5000加元。

保证金交多少?

保证金在注册GST/HST之前应该评估是否符合豁免条件,如果不符合,则需要在税号注册下来之后进行缴纳。

1.初次缴纳:在你注册后的12个月内,保证金的初始金额是您预计的净税的50%,无论净税是正数还是负数。

例如>>

如果您的公司在12个月期间的估计净税为10,000加币,则所需的保证金金额为5,000加币。

2.后续缴纳:对于第一年以后的后续年份,保证金额等于您前一个12个月实际净税额的50%无论净税是正数还是负数。即需要在CRA持续保持前 12 个月期间实际净税额的 50%作为保证金,这个保证金的金额可能会每年调整,最高保证金为100万加元,最低保证金为5000加元。

保证金的形式:可接受的形式包括现金、认证支票、汇票或合格债券。

三、哪些情况下会产生GST罚款

如果未及时申报、未提交申报、未进行电子申报以及错误申报将都会产生罚款。

如果企业逾期付款或付款不足,加拿大税务局 (CRA) 会收取利息。根据债务的不同,收取的利息为欠款利息Arrears interest或分期付款利息instalment interest。

另外,加拿大税务局对GST/HST报税表中企业多付的税款或要求退还的净税款,会计算并支付退款利息(Refund interest)。

四、加拿大GST分期付款的规定

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如何计算企业的 GST/HST 分期付款。

1.第一年申报的特殊情况

使用按年申报的企业,即使企业的第一个财政年度的净税额低于 3,000 加币,企业也可能在第二个财政年度需要分期付款。

如果企业是按年度申报的纳税人, 第一次GST/HST 申报的月份短于 12 个月,则需要请将该报告期间的净税额除以申报期的天数,再乘以365天,如果结果是 3,000 加币或更多,并且实际预估第二年的净税额也将为 3,000 加币或更多,则企业必须在第二个财税年分期付款。

2.基于上一年的净税额分期付款

这些季度分期付款通常等于上一年净税额的四分之一,并且必须在季度结束的次月最后一天支付。

示例>>

您是一家会计年度为12月31日的企业,你2023财年的净税额是4000加币。

加拿大税务局将按每季度1000加币(4000加币÷ 4)计算你的分期付款。

您的第一期付款截止日期是2024年4月30日。

3.以当年预估净税额为准分期付款

如果企业预计本年度的净税款将低于上一年,企业也可以选择预估本年度的净税款来计算季度分期付款金额。

但是,如果企业根据当年销售业绩估算分期付款,实际支付的分期付款金额少于按销售应支付的净税额,则税局将收取差额的分期付款利息。

在财政年度结束时,企业提交GST/HST申报表时,从申报表110行上所欠的净税额中减去这一年中所做的分期付款金额。

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支付的分期款少于实际的净税额,企业必须补交差额。如果企业支付的分期款多于实际申报的净税额,企业可以申请退款。

五、了解加拿大GST产生利息的几种情况

1.欠款利息 Arrears Interest

加拿大税务局对以下情况收取欠款利息:

(1)GST/HST 报税表中的任何逾期欠款

(2)您必须汇给税务署署长的任何其他逾期 GST/HST 款

利率每三个月根据规定利率确定一次,每天复利计算。

2.分期付款利息 Installment Interest

如果企业支付的分期付款相当于企业上一财政年度税款净额的四分之一,并且按时全额支付了这些款项,即使当年的税款净额高于支付的分期付款,税务局也不会收取分期付款利息。

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的分期付款部分将在财政年度结束时收取利息。

如果企业在本财政年度的任何时候意识到支付的分期付款少于规定金额或没有按时支付分期付款,则企业可以通过多付下一期分期付款或提前支付分期付款来减少或免除分期付款利息。

分期付款利息从分期付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以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结束:

(1)支付逾期分期付款金额和任何应计利息之日

(2)企业当年所欠税款净额到期之日(但如果您的 GST/HST 报税表上有逾期余额,则利息仍然适用)。

3.退税利息Refund Interest(税局支付给企业的)

对于在 GST/HST 报税表中多付的税款或申请退还的净税款,CRA 将从以下日期(以较晚者为准)起向您支付利息,利息按日复利计算:

(1)在您提交申请退税的报税表之日起 30 天后

(2)该申报表所涵盖的报告期结束次日起 30 天后

(3)造成多付的付款日期

税局支付的利息计算截至退款支付或使用之日。利率每三个月根据规定利率确定一次,每日复利计算。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5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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