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位于非洲东部,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遗产的国家,坦桑尼亚的劳动市场融合了传统与现代,为企业提供了独特的人才资源。雇佣员工在坦桑尼亚涉及一系列的法律、文化和社会因素,需要在招聘和管理过程中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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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坦桑尼亚雇佣员工需遵守当地劳动法规和政策。以下是关于在坦桑尼亚雇佣员工的指南:
一、坦桑尼亚基本概况
首都:原首都为达累斯萨拉姆,迁都至多多马计划正在进行中,目前外国驻坦使馆仍在达累斯萨拉姆
官方语言:斯瓦希里语、英语
货币:坦桑尼亚先令,货币编号TZS
劳动力市场:庞大的劳动力资源,人口众多且年轻化
最惠领域:农业和以农业为基础的工业、采矿业、石油天然气、旅游、基础建设、交通、航空、通讯、金融和保险服务等
二、坦桑尼亚工作签证许可
坦桑尼亚常见的签证包括:旅游/普通签证、商务签证、多次入境签证、过境签证和外交签证,对于外国人的工作和居留,有单独的签证,主要分为以下3种:
A类许可证:对于外国投资者;
B类许可证:适用于填补坦桑尼亚没有合格工人的职位的具有专业技能的外国雇员
C类许可证:传教士、志愿者、学生、研究人员等;
大多数员工需要在坦桑尼亚获得 B 类工作许可证。如果外籍员工申请B 类许可证,需要雇主先向劳工部证明需要雇佣外国雇员,并提交所有资料,相关官员签发工作和居留许可后,雇员才能前往坦桑尼亚。
三、坦桑尼亚雇佣合同细则
坦桑尼亚法律规定,雇用员工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但每月工作时间不满7天的除外。合同类型主要有无固定期限合同、定期合同(针对专业人才或管理人员)和特定工作合 同3种。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雇员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招聘地点、工作内容、 开始日期、合同类型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报酬及津贴的计算方式等,并应告知雇员享有的基本权利。已签订书面合同的雇员应接受为期3-6个月的试用期。
1.薪资规定
坦桑尼亚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因行业而异,雇主需要确保员工的薪资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以合规运营和维护员工的权益。
2.工作时长
根据坦桑尼亚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日最多为6天,每周工作时间最长为45小时,每天工作时间最长为9小时。雇员加班,雇主应向雇员支付其不少于基本工资1.5倍的加班工资。雇员在公共假日工作,雇主应向雇员支付基本工资双倍的工资。
3.社会福利
所有企业均须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NSSF)申请注册。拥有坦桑尼亚国籍者均不能免除,外籍雇员如果能证明已经建立其他养老计划可以免除。雇主需要缴纳14.5%,包括:技能发展税(SDL): 4%(雇佣四名或以上雇员的任何雇主);工人赔偿基金(WCF):0.5%;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SSF):10%;员工需要缴纳10%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SSF)。
根据坦桑尼亚法律,雇主对终止雇佣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雇主需要证明终止雇佣的原因与雇员的行为、能力有关或与业务要求有关,才能解除雇佣关系。
雇主多次向雇员发出书面警告,雇员仍无改进的,可以解除雇佣关系。雇主解除雇佣关系应当向雇员发出书面通知,在按月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应至少提前28天书面通知雇员,并告知终止雇佣的原因及日期。此外还需根据雇员连续服务时长发放解雇费。
五、坦桑尼亚公众假期设置
在坦桑尼亚,雇员依法享有公众假期、年假、产假、病假、事假、陪产假和育儿假等。
1月1日:新年
1月12日:桑给巴尔革命日
3月29日:耶稣受难日
3月31日:复活节
4月1日:复活节翌日
4月7日:卡鲁姆节
4月10日:开斋节
4月26日:联邦节
5月1日:劳动节
5月12日:母亲节
6月16日-17日:朝圣节
7月7日:萨巴萨巴节
8月8日:农民节
9月15日-16日:毛累德节
10月14日:尼雷尔日
12月9日:独立日、共和国日
12月25日:圣诞节
12月26日:节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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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的今天,企业在坦桑尼亚的运营不应仅仅局限于经济利益的追求,更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坦桑尼亚雇佣员工的过程中,合法合规是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良好雇主品牌的关键。在海外雇佣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成长,企业才能在充满活力的非洲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实现长期的成功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