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外贸业务的过程中,我们也许会遇到一些陷阱,学会识别这些陷阱,能够帮助我们有效避免损失。
陷阱一:买家要求赊货’
现在由于产能过剩,很多企业一见到外商要货便头脑发热,没有留意到付款方式隐藏的风险。例如,有些买家让企业赊货品,货品卖得出再给钱,卖不出就积压着,把风险转嫁到企业身上。
建议:付款方式最好采用L/C信用证,而且要有声誉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更次之的付款方式为D/P(付款交单)、D/A(承兑交单),即使是关系比较密切的客户,也尽量不要采用赊货的方式。
陷阱二:买家隐瞒破产事实
有些买家申请了破产保护,但企业已经把货物运出,追讨不到货款,经过调查才发现买家根本无还款能力。但由于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企业根本无法控告这样的买家。
建议:调查买家的信用状况,可以通过律师或信用评级机构调查、评估买家评级。
陷阱三:买家更改信用证条款
有部分买家可能会在合同签订后修改信用证条款,例如修改货物数量、差额、质量等,或者把产品质量要求改变。企业在发货后,可能没法符合信用证条款,因而无法收回款项。
建议:企业必须小心所有合约,信用证条款的修订,可寻求专业的律师意见。
识别陷阱的方法
▌合同识别如果难以识别对方的真实性,而我们又很想拿下这笔订单的话,可采取签订严谨的合同来识别对方,如在合同里面订立品质条款、认证条款、价格条款、检验条款、索赔条款、支付条款、运输条款,定出详尽的规格、要求等,并要求对方具有法人代表或委托书签字的文书,特别要强调签约地在本地区。注意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因为书面合同具有确定性、告诫性和公开性,并可作为法律证据。有一些欺诈行为在书面合同中肯定会露出破绽,外贸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可及时识别。
▌资信调查识别选择交易对象非常重要,一定要慎重考察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查清对方的资信情况。如看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对正本、副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通过合法途径到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机关和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核实其经营活动情况和现在是否仍在合法地进行经营活动。
▌规避风险识别运用规避风险手段在进出口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出口商可考虑尽量使用保兑信用证,为防止信用证欺诈,应正确选择国际贸易术语,尽量使用C组贸易术语,如CFR、CIF、CPT、CIP等。在交易租船订舱中,避免与“皮包公司”性质的方便旗船船东打交道,同时要注意不租订老船、旧船,选用适宜于货物特性的船型,以便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另外,要严格审核单证,加强对假冒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的识别,一旦发现,应提出修改信用证。
▌法律识别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进出口法律法规,因此,正确掌握和运用这些法律法规对进出口业务的运作进行规范和鉴别,能起到积极有效的防范作用。在出口业务中,运用《涉外经济合同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产品质量法》、《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比照识别,分析该笔出口业务的不规范之处和风险大小,最后决策运作与否。在外贸经营实践中,任何利益的获得必须经过企业的辛勤劳动和有序竞争,只要我们平时多留个心眼,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和其他有效手段就能有效地识别陷阱,防范风险。( 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