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外贸新规最新资讯,多国更新进出口产品规定】
2023年1月多项外贸新规实施
1. 越南1月1日起 将实施新的RCEP原产地规则
据中国驻越南使馆经商处,越南工贸部近日发布通知,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原产地规则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将采用HS2022版本编码原产地证书背页说明也将相应修改。该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 孟加拉国1月1日起 所有通过吉大港的货物均采用托盘运输
据海运网,吉大港港务局已发出最新通告规定在吉大港港口装卸的拼箱货物、整箱货物,均须按适当标准进行托盘化/包装并附有唛头。当局表示愿意根据CPA条例对不遵守规定的一方采取法律行动,从明年1月起生效,可以要求海关检查
3. 埃及1月起 将上调苏伊士运河船舶通行费
据新华社,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此前发表声明说,将于2023年1月上调苏伊士运河的船舶通行费。其中,游船和运输干货船只的通行费将上调10%,其余船只通行费将上调15%
4. 尼泊尔取消建筑材料进口的现金保证金
据中国驻尼泊尔使馆经商处,《共和报》12月3日报道,尼央行已取消瓷砖、大理石、花岗岩、石板、石头、陶瓷、沥青、砖及屋顶材料、公共建筑材料、飞机和体育场座椅等材料进口的强制性现金保证金,同时向进口商开放信用证。此前,因尼外汇储备枯竭,去年NRB要求进口商维持50%至100%的现金保证金,进口商需提前将相应金额存入银行
5. 韩国将中国产木耳列为进口命令检查对象
据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12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将中国产木耳指定为进口命令检查对象,检查项目为4种残留农药。检查命令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23日
6. 缅甸发布电动汽车进口规定
据中国驻缅甸使馆经商处,缅甸商务部特制定电动汽车进口规定(试行),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规定,未获得开设销售展厅许可的电动汽车进口公司,须遵守以下规定:公司(含缅甸公司和缅外合资公司)须在投资与公司管理局注册;须出示与销售公司就每个进口品牌汽车签订的销售合同;须获得国家电动汽车及相关产业发展领导委员会的批准。同时,公司须在央行认可的银行存入5千万缅元担保金,并提交银行开具的担保函
7. 欧盟2024年开始须统一使用Type-C充电接口
据央视财经,欧洲理事会已批准,自2024年起各类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手机、平板、数码相机等电子设备必须统一使用Type-C充电接口,消费者在购买电子设备时还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另外购买充电器。笔记本电脑使用统一充电接口被允许有40个月的宽限期
8. 纳米比亚启用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电子原产地证书
据中国驻纳米比亚使馆经商处,纳税务局已正式启用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电子原产地证书(e-CoO)。纳税务局表示自2022年12月6日起所有出口商、制造商、清关代理机构等有关方可申请使用该电子证书
9. 出口美国352项商品可被继续豁免关税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2月16日发布的最新声明,原定于在今年年底到期适用于352项中国商品的关税豁免将延长九个月,至2023年9月30日
这352项产品包括泵类产品和电机等工业部件、部分汽车零部件和化学品、自行车以及吸尘器等。
2018年至今,美国共对中国产品加征了四轮关税,这四轮关税在此期间曾经历不同批次的关税豁免和原豁免清单的继续延长。现在美国针对前四轮加征清单的多批豁免已经陆续到期,截至目前,尚处于豁免有效期内的商品清单仅余两大项豁免:
一是疫情相关的医疗防疫用品豁免清单
二是今年这一批352豁免清单
10. 欧盟禁止进口销售涉嫌砍伐森林制造的产品
欧盟已在12月6日达成协议,要求企业在向欧盟销售商品之前,提供一份调查声明,表明它的供应链没有造成森林破坏,否则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欧盟要求在市场上售卖这些产品的企业在将其通过欧洲边界时需要提供认证证明,这属于进口商责任,根据法案,向欧盟出口商品的公司必须出示商品的生产时间和地点,以及可核实的信息,证明它们不是在2020年后被砍伐的土地上产生的
协议内容涵盖大豆、牛肉、棕榈油、木材、可可和咖啡,以及包括皮革、巧克力和家具在内的一些衍生产品。欧盟议会方面要求,橡胶、木炭和一些棕榈油衍生品也应包括在内
11. 喀麦隆将对部分进口产品征收关税
《2023年喀麦隆国家财政法案》草案提出将对手机、平板电脑等数字终端设备征收关税及其他税目。此政策主要针对移动电话运营商,不包括在喀短期停留的旅客。
根据草案,移动电话运营商在进口手机、平板电脑等数字终端设备时需要进行入境申报,并通过授权的支付方式缴纳关税和其他税款
另外,根据此法案,目前税率为5.5%的进口饮料消费税将被提高至30%,包括麦芽啤酒、葡萄酒、苦艾酒、发酵饮料、矿泉水、碳酸饮料和无酒精啤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