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出口到中国或从中国进口的外国公司必须了解的三种税种-增值税(VAT),消费税和关税。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中国进一步调整了部分关税,包括最惠国税率,常规税率和某些进口产品的临时税率。阅读本文中有关关税的部分,以获取更多信息。"
中国颁布了一系列法规,以减少进出口税和关税,以提高开放程度和国内消费水平。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到与中国进出口应税商品和服务的公司。
治理这个复杂的系统是外国公司必须遵守的一般原则的中心清单。以下,我们解释了适用于从中国进口产品或向中国出口产品的公司的三种税种-增值税(VAT),消费税(CT)和关税,并概述了与这些税负有关的最重要的问题。外国公司应注意的职责。
进口商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改革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中国进口商品的进口增值税已从之前的10%或16%降低至9%或13% 。增值税 (STA公告[2019] 39号)。
对于某些主要属于农业和公用事业类别的商品,适用9%的税,而对制成品等应缴纳增值税的其他商品适用13%的税。
外国机构或个人在中国提供的应税服务,应像以前一样缴纳6%的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进口增值税=综合可评估价格×增值税率
=(完税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完税价格+进口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
进口商品的消费税
中国的消费税适用于生产和进口应税产品,代销加工应税产品或销售应税产品的公司和组织。
根据中国的消费税应课税的进口产品包括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那些产品,如烟酒,珠宝和化妆品等奢侈品,以及乘用车和摩托车等高端产品。
对于进口商品,其消费税税率因要带入该国的产品类型而异。
可以使用从价方法,基于数量的方法或复合税方法来计算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公式如下:
从价法
应付消费税=应税销售金额×税率
基于数量的方法
应付消费税=应税销售数量×每单位税额
复合税法
应付消费税=应税销售金额×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每单位税额
海关关税
关税包括进出口关税。
海关的进口关税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常规税率,特别优惠税率,关税税率配额(TRQ)税率,一般税率以及可能对进口税实施的进口临时税率。在指定的时间段内。
出口关税税率设置为一种。但是同样,在特定时期内可能还会对出口征收临时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公告 (2021年)》(关税委员会公告[2020] 1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共对8,580项进口商品和102项出口商品征税 。您可以在此处查看受影响产品的各种关税税率的主清单。
进口关税
进口货物的关税税率包括:
最惠国税(MFN)税率;常规税率;特别优惠税率;关税配额(TRQ)税率;一般税率;和临时税率。
最惠国税率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进口到中国的以下商品:
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来自世贸组织成员国的进口商品;来自已缔结双边贸易协定,包含与中国最惠国待遇规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和从中国进口。
最惠国税率是最常用的进口税率。它们远低于适用于非MFN国家的一般费率。
根据《进口暂定税率调整方案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对883个最惠国关税进口商品采用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低于最惠国关税。 2021年 (关税委员会公告[2020] 33号)。
其中,癌症药物和用于制造罕见病药物的材料在进口到中国时将免税;心脏瓣膜假体和助听器的进口关税也将降低。此外,中国取消了进口固体废物的暂定税率,恢复了最惠国税率。
此外,从2021年7月1日起,将进一步降低484种信息技术产品中176种的最惠国税率,包括医疗诊断机,扬声器和打印机的税率。
可以在此处找到883种产品已采用的临时税率的完整列表以及176种信息技术产品将要降低的最惠国税率的完整列表 。
常规税率
常规关税税率适用于源自已与中国签订了包含关税税率优惠条款的区域贸易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与2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将受常规关税税率的影响,通常低于最惠国税率。
从2021年1月1日起,中国降低了对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乔治亚州,巴基斯坦和亚太贸易协定国家的常规关税税率。
此外,除中国大陆已在相关国际协议中作出特别承诺的产品外,所有原产于香港和澳门的产品都将享受零关税。
特别优惠税率
特别优惠税率适用于来自与中国签订了包含特别优惠税率规定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它们通常低于最惠国税率和常规税率。
关税配额税率
中国的关税配额(TRQ)税率适用于八类商品:小麦,玉米,大米,糖,羊毛,棉花和化肥。
在关税配额(TRQ)计划下,配额内进口的货物将受到较低的关税税率,超出配额的进口将受到更高的关税税率。
例如,配额内进口小麦产品的关税税率低至1%,6%,9%或10%–大大低于最惠国税率的65%和一般税率的130%或180百分。
一般税率
通用税率适用于源自任何协议或条约未涵盖或原产地未知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暂定税率
中国通常会每年更新某些进口商品的暂定税率,以增加进口量并满足国内需求。
如果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的进口货物具有临时税率,则应适用该临时税率。如果暂定税率适用于适用常规税率或特别优惠税率的进口商品,则应适用较低的适用税率。暂定税率不适用于需缴纳一般关税的进口商品。
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仅适用于少数几种资源产品和半制成品。
从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将继续对107种税率固定且不变的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征收临时出口税。
其他税率
根据中国有关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规定,可以实行更高的税率。报复性关税也可适用于源自违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
在 中美贸易战期间,中国对价值185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其中包括牛肉,羊肉,猪肉,蔬菜,果汁,食用油,茶,咖啡,冰箱和家具,其他项目。
关键技术设备的关税减免
2019年底,中国 发布 了 国家扶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 目录(2019年版) 和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2019年版),已于1月生效。 2020年1月1日。
进口某些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或将目录中所列的某些关键技术设备和产品出口给符合条件的中国国内企业,免征进口增值税和关税。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税和应缴关税的金额是根据进口商品的价格或价值计算的。该值称为应纳税额(DPV)。
DPV是根据商品的交易价格确定的,也就是国内买方直接或间接向外国卖方支付或应付的实际价格,并进行了某些必要的调整。
DPV包括在到达中国之前在卸货前与运输有关的费用和有关货物的保险费。海关征收的进口关税和税款不包括在DPV中。
计算进出口税和应缴关税
确定DPV以及货物的税率后,可以计算应付的进口税和关税。公式为:
进口关税
确定DPV以及货物的税率后,可以计算应付的进口税和关税。与消费税类似,关税也可以按从价,数量或复合公式计算。公式为:
从价依据:
应付关税= DPV x关税税率
基于数量:
应税关税=进口货物数量x每单位关税
复合式:
应付关税= DPV x关税税率+进口货物数量x每单位关税
进口税和应纳关税应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以人民币计算。
出口关税
出口税的税基与进口税相同,即DPV。
出口关税的DPV基于交易价格,即,国内卖方将货物出口到买方的应收总价。
不包括出口关税,与运费有关的费用和在出口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以及卖方承担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