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我国将于2019年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
1、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2、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关税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进口暂定税率。
3、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并进行适当调整。
4、对我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国家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
6、继续对铬铁等108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实行出口暂定税率,税率维持不变,取消94项出口暂定税率。
自2019年7月1日起
1、取消14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同时缩小1项进口暂定税率适用范围。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四次降税。
详细清单及最新税率下载地址:
消息称,为积极扩大进口,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将对700余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包括:
此外,为适应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需要,促进能源资源产业的结构调整、提质增效,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化肥、磷灰石、铁矿砂、矿渣、煤焦油、木浆等94项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
为支持“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推进我国与相关国家的经济贸易合作,营造有利于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外部条件,2019年我国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的进口货物将全面实施零关税。随着最惠国税率的降低,相应调整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孟加拉和老挝两国特惠税率。
2019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298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四步降税,同时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暂定税率作相应调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
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18〕65号
海关总署:
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12月22日
附件: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