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款担保篇
Q:通关环节可以办理税款担保的情况有哪些?
A:
(1)当事人符合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的情况;
(2)当事人申请办理特定海关业务的,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
Q:海关接收税款担保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A:
海关接收税款担保的具体形式包括:
(1)保证金;
(2)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单保函;
(3)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税款担保。
Q:什么情况下我公司可以缴纳税款担保,并申请提前放行货物呢?
A:
(1)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税要件的;
(2)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
(3)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
(4)暂时进出境的;
(5)货物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按保税货物实施管理的除外;
(6)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
(7)租赁货物进口等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税款担保的。
Q:我公司申请税款担保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A:
(2)《海关通关环节税款担保申请表》;
(3)申请报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
(5)已备案银行保付保函复印件;
(6)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以上单证均通过单一窗口发送凭保放行申请时随附单证上传,如遇系统故障,可暂递交纸质资料审批,待系统恢复后补发电子申请,否则后续无法正常发送担保延期及销案申请。
Q:办理时限有什么要求呢?
A:海关业务现场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
Q:允许担保期限是多久呢?
A:允许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暂时进出境货物按照暂进货物的相关规定;减免税货物按照减免税的相关规定)。
2、担保延期篇
Q:什么情况下我公司可以申请税款担保延期呢?
A:什么情况下我公司可以申请税款担保延期呢?
Q:申请延期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
A:
(1)报关单、进出口合同、发票等报关单证;
(2)《海关通关环节税款担保延期核批表》;
(3)申请报告;
(4)《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证明》;
(5)《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
(6)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以上单证均通过单一窗口发送担保延期申请时随附单证上传,如遇系统故障,可暂递交纸质资料审批,待系统恢复后补发电子申请,否则后续无法正常发送担保销案申请。
Q:担保延期的时限和次数有什么要求呢?
A:担保延期需在到期前1个月提出申请。
暂时进出境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修理物品延期不超过1次,第二次需报海关总署审批;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担保期限不得晚于经核准的延期期限。
3、担保销案篇
Q:什么条件下,我公司应当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手续呢?
A:
(1)当事人已经履行有关法律义务的;
(2)当事人不再从事特定海关业务的;
(3)担保财产、权利被海关采取抵缴措施后仍有剩余的;
(4)其他需要退还的情形。
Q:申请销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
A:
(1)报关单、进出口合同、发票等报关单证;
(2)《海关通关环节税款担保销案(转、退)核批表》;
(3)申请报告;
(4)已办理减免税证明的需《征免税证明》打印件;
(5)《保证金专用收据》第二联;
(6)《银行保付保函》复印件;
(7)加盖交保人财务章的《收款收据》和账户信息;
(8)《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9)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以上单证除《保证金专用收据》、财务收款收据及《征免税证明》需提交纸质单证外,其余均通过单一窗口发送凭保放行申请时随附单证上传;如遇系统故障,可暂递交纸质资料审批,待系统恢复后补发电子申请,否则后续无法正常发送担保延期及销案申请。
Q:担保销案的时限有什么要求呢?
A:担保销案申请需在担保到期前提出申请,超期不予受理。
海关在收到销案申请并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核批,并在核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关单修改、保证金转退等手续。
小贴士
海关税款担保新模式了解一下
2021年11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决定自12月1日起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实现一份担保可以同时在全国海关用于多项税款担保业务。
新模式对企业的影响
1.精简担保办理环节
“一保多用”避免多次往返于担保机构和海关之间申领保函、办理通关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2.有效节约资金成本
保函额度可在各类业务中灵活使用,避免因单一保函额度不足无法办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3.助力通关效率提升
办理各类税款担保业务,只需轻点鼠标,符合放行条件的即可担保放行,货物通关时间进一步压缩。
来源“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