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后服务协议

muyangzi84
我想请教一下各位: 我们是外贸公司,对方是商, 大家是如何跟商签后服务协议的? 现在对方商表示如下: 1.保换期三个月: 1)三个月内经甲方确认属质量问题之产品无法整修可以换新 2)超保换期的滞销产品乙方要以旧换新,经甲方确认后可以换货,但需每套附加陆元 2.保修期一年 1)保修期内经甲方确认属质量问题之产品(非认为—),如需返厂整修,但因乙方使用不当原因确需返厂整修,必须经甲方确认同意 2)乙方每月退货量不得超过进货数量的5%,如若超出按半价/套计算 3.运费: 乙方返厂产品(须发到我公司止)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返发运费(发至乙方店) 二、关于已超保修期产品 超出一年的滞销产品须返厂整修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易损件计入乙方正常配件额度内。 大家帮我看看这样的商有关后服务正常是否合理,我看了一下怒发冲冠。 同仁们,帮我看看应该如何修改呢
2014-05-23 25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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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您好!针对这个问题,我提供如下建议:

1. 保换期三个月的第二条附加费用需要修改,从【每套附加陆元】改为【每套附加20元】或其他合理数额。这样的调整更符合市场标准,同时保证了您公司的利益。

2. 保修期一年的第二条有关每月退货量的限制需要修改。建议改为【每月可退货量不可超过当月进货量的5%】,因为您公司无法控制客户的销售环境和销售速度。这个修改更加公平合理,也更加符合市场惯例。

3. 关于已超保修期产品的费用承担问题,建议在这个部分中附加说明,即:【超出一年保修期的产品由乙方承担维修与往返运费,易损件计入正常配件额度】。这个说明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议,并加强了您公司的话语权。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有所帮助,为您的外贸业务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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