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有关部署要求,“单一窗口”对减免税管理相关业务系统的功能进行升级优化,在保证海关对减免税货物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减免税申请流程、审核确认流程等相关功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操作指引
(1)企业用户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
(2)减免税申请
登录减免税申报系统后,进入减免税申请界面如图2,界面填报完成点击申报即可。
减免税申请界面
需注意,系统优化升级后:
●在试点关区(0117、0227、2323、3513、4007、4218、4227、4301、4360、5305、6712)的项目申请,支持录入多个产业政策条目/代码;
●在航材减免的试点关区(0113、0227、2210、2901、3710、4301、4916、5141、5135、5305、5730、8001),支持征免性质是“888-航材减免”的免表申报走快审审核通道;
●在集成电路产业进口货物的试点关区(2210、2901、3710、4718、4906),支持征免性质是“428-集成电路产业进口货物”的免表申报走快审审核通道。
(3)内资限上鼓励项目
依次点击内资限上鼓励项目-内资限上鼓励项目适用产业政策条目申请界面如图3,在试点关区(0100/0200/2300/3500/4000/4300/5300/6700)的企业可以直接做内资限上鼓励项目的申报操作,也可以在内资限上鼓励项目菜单下选择内资限上办理表的修改或撤销申请进入相应界面进行操作。
内资限上申请界面
(4)数据查询
用户录入减免税申请或者内资限上鼓励项目申请后,可通过菜单栏减免税查询点击减免税数据查询查询已录入的减免税数据,如图4;点击内资限上鼓励项目查询查询内资限上鼓励的申请数据,如图5。
减免税数据查询界面
内资限上鼓励项目查询界面
来源:关务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