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5号联邦法律(消费者保护法),这是旨在更新和废除旧的2006年(“旧法律”)阿联酋消费者保护法(即第24号联邦法律)的重大更新。。鉴于包括阿联酋在内的全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消费者保护法》现在承认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并将其纳入法律范围。现在,《消费者保护法》还限制了将客户的个人数据用于营销促销目的。

要点

“提供者”的定义仍然非常广泛,包括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中涉及的所有各方。

如今,数据保护作为一种消费者权利而被引入,并且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它已成为提供商的一项新义务;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和数据安全,并避免将其数据和信息用于营销和促销。

《消费者保护法》现在适用于在阿联酋注册的所有电子商务提供商,这些电子商务提供商现在必须向消费者和阿联酋当局提供其注册详细信息,产品和其他相关信息。阿联酋经济部只能对在该国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实施《消费者保护法》的义务,对于客户与不在该国居住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之间发生的电子商务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有义务以阿拉伯语向客户提供广告合同;但是,它们可能附带该资源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语言的版本。

对于违反《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供应商,将处以更严厉的刑罚,并因违反《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某些义务而对供应商处以10,000迪拉姆至200万迪拉姆的罚款,并处以徒刑。

关键条款

尽管旧法律包括对“提供者”一词的扩展定义,但并未明确提出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想法,并且消费者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已扩大到现在包括该国内部提供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包括其任何自由区)除了在该国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由于该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增长以及对电子商务平台的依赖性增加而产生的风险;由于全球大流行。

此外,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25条,在该国家获得许可和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必须向消费者和阿联酋当局提供其名称,法律地位,许可当局的详细信息,其地址,他们的许可以及有关他们提供的使用阿拉伯语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所有信息(以及合同和付款的规格和条款) 。

发行阿拉伯文文件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8条,供应商有义务自行决定以阿拉伯语的形式提交发票,并附上任何其他语言的副本。此外,除以任何其他语言版本外,与向客户销售或提供服务有关的数据,公告和合同还必须使用阿拉伯语。违反该规定的罚款包括不低于2,000迪拉姆和最高200,000迪拉姆的罚款和/或不少于六个月的监禁。如果再次违反这些规定,经济部可将上述处罚加倍。

消费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保护法》首次引入了保护消费者隐私,数据安全和未经授权使用消费者数据的概念。根据第4条,保护消费者隐私和数据安全已牢固确立为消费者权利。然后,它对供应商和公司施加义务;保护消费者数据。鉴于这项权利,阿联酋的公司可能需要投资于适当的系统,以确保合规并避免违反此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保护法》还试图在提供商品或接受任何服务时保护消费者的宗教价值观、习俗和传统。

严厉的处罚

《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刑罚大大增加了。以误导性的方式宣传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商可能会受到不低于10,000迪拉姆,最高2,000,000迪拉姆的罚款和/或最高两年的监禁。如果产品或所提供的服务出现缺陷,则不对任何不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商品或免费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适用相同的罚款。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46952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