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步申报”?
“两步申报”是海关总署主动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所采取的一项重要通关改革措施,旨在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化,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在这种模式下,企业无需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第一步凭提单概要申报即可提货(满足法律、监管手续需要),第二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整申报。
第一步概要申报。
企业向海关申报是否属于依法管制或依法需检验检疫。不属于依法管制或依法需要检验检疫的,申报9个项目,海关实施安全准入风险甄别后,无需查验的货物即可提离;属于依法管制或需要检验检疫的分别增加必要申报项目。
第二步完整申报。
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完成报关单完整申报。
“两步申报”的优势
优势一
企业不必等到所有报关资料备齐再进行申报,可以充分凭借提单信息进行概要申报,兼具便利性与客观性。企业有更充裕的时间准备报关资料,减少申报差错。
优势二
企业通过“两步申报”,由原来的“时点申报”变为“过程申报”,监管不再集中在口岸环节,进一步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
优势三
多种申报模式,提升适应度和选择灵活性。
如何进行“两步申报”操作?
从这里申报
1、作业流程
(一)报关前准备
(二)概要申报
(三)完整申报
企业需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完成完整申报,办理缴纳税款等其他通关手续。
Q:如果报关单的全部申报要素及随附单证电子信息已经全部备齐,也可以采用“两步申报”模式吗?
A:必须能!
一次性完整申报的方式在这里操作
“两步申报”报关单怎么修撤?
1. 概要申报。当系统回执为“概要申报退单”时,允许修改;当系统回执为“概要申报入库”“概要申报审结”“查验通知”时,不允许修改。确属“概要申报”申报错误,企业应按照报关单撤销的相关规定撤销概要申报的报关单后再重新申报。
2. 完整申报。除“总价”可按实际成交总价及6位商品编号补充至10位以外,其余数据项不能修改(商品编号前6位也不允许修改)。
3. 完整申报后参照现有模式进行报关单修改撤销。
4. 如果概要申报的报关单撤销后重新申报已超过申报时限的,应按照“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模式进行申报,产生滞报金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