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税收日报》报道,首尔行政法院作出判决称,韩国证券及期货管理委员会对进行数万亿韩元财务欺诈的大宇造船海洋征收45亿韩元(约合365万美元)罚款的处分大部分都是合法的。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2部4月13日确认,在大宇造船海洋以韩国证券及期货管理委员会为对象提出的“对公司事业报告书等调查监督结果通报的取消诉讼”中,法院已经“驳回大宇造船海洋对韩国证券期货委员会的大部分请求”,事实上判决原告败诉。

大宇造船海洋伪造了2013~2014会计年度的会计资料,提供了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并发布了虚假事业报告书。

具体来说,该事业报告书的财务报表中没有反映大宇造船海洋2万亿韩元(约合16.2亿美元)左右的营业损失,同时对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分别进行了6842亿韩元(约合5.53亿美元)、1.7189万亿韩元(约合13.9亿美元)、2.519万亿韩元(约合20.4亿美元)规模的“粉饰会计(做假账)”。

对此,韩国证券及期货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对大宇造船海洋作出处罚,征收约45亿韩元(约合365万美元)的罚款,并建议对2017~2019会计年度的指定监查人员进行外部监查,同时解雇相关高级财务管理人员。

2017年6月,大宇造船海洋向首尔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称:“韩国证券及期货管理委员会征收罚款,违反了事前告知事由、应该明示违规证据等程序,因此是违法的。”

但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2部表示:“从韩国证券及期货管理委员会对处分理由提出的会计处理标准来看,不存在程序上违法的法律依据。”实际上驳回了大宇造船海洋的请求。

行政2部判决称:“不可能按照船舶的各种不同型号而改变会计处理标准,大宇造船海洋认为韩国证券及期货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判决等违法的主张也没有接受的根据。”

此前,负责大宇造船海洋外部监查的安进会计法人,曾因默认、帮助大宇造船海洋进行财务欺诈而受到停止业务1年的制裁,但在二审中,安进会计法人以一审判决不合理为由,向韩国的最高法院——韩国大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另外,2018年对大宇造船海洋进行监查的4名安进会计法人所属前任以及现任会计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零6个月,安进会计法人也曾根据“双罚制”被处以7500万韩元(约合6万美元)的罚款。

关于大宇造船海洋小股东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法院最近也判决大宇造船海洋和安进会计法人向小股东“支付146亿韩元(约合1183万美元)的赔偿金以及延迟履行金”。

在韩国,大量企业凭借贷款进行业务扩张,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多贷款,往往对账目情况进行粉饰。而韩国也一直在推动企业改革,以确保企业财务的透明度,同时改进企业管理实务和加强财务会计责任。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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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6851866127

    哪里都有这种情况,不论行业咯,只看揭露人的背景硬不硬!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