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各种交易活动层出不穷,涉及的货物数量和交易金额也十分巨大。对于货物或者金额数量较少的国际贸易交易活动而言,出口方和进口方当然会采取立即支付的方式。但是,一旦交易数量和交易金额巨大时,双方就会在钱款问题上引发一定的矛盾。对于出口方而言,他们显然希望拿到货款后在进行后续的生产交货操作,而对于进口方而言,他们觉得提前把钱款支付给出口方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收到货物之后再结算。如果双方在参与国际贸易活动中,就钱、货交易这个问题而僵持不下,那么肯定会影响双方今后贸易合作的进行。为了解决国际贸易中结算问题,各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应运而生。其中,在多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以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使用频率最高。
那么,信用证到底指的是什么呢?信用证实际上是一份付款保证书面文件,只是这份付款保证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首先申请人要向开证行提出申请,由开证行根据申请人要求开具信用证,在受益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单据证明之后,银行就会将货款支付给受益人。在通过信用证付款的实践中,银行充当着重要的媒介角色,出口方和进口方在钱款上并没有直接性的接触,而是双方各自与银行进行联系。大家都知道银行在资金和信用上具有较高的排名,如果国际贸易交易结算中有着银行做担保,那么,参与贸易的双方在心理上都会具有很大的安全感。虽然用信用证结算在理论上具有很高的安全保证性,但是信用证付款操作起来较为麻烦,且信用证文件中印着密密麻麻的英文单词不说,就那其中包含的众多专业术语也是令人理解起来有些困难,而且,如果没有认真解读和理解信用证中的条款项目,还会很容易被当做未能达到相关信用规定要求而被银行拒绝付款或交货,给参与贸易中的一方带来巨大损失。
信用证的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每个分类标准的不同,信用证所分的种类也不尽相同。如果根据是否跟单操作的话,信用证就包含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这两种类型;如果根据开证行承担的责任来分的话,信用证可以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如果根据信用证金额的使用次数来分的话,信用证又可以分为循环信用证和非循环信用证。总而言之,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信用证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其中,信用证中也包含了一种特殊的信用证类型,那就是备用信用证。那么,备用信用证指的是什么呢?它与一般信用证又有什么区别呢?
备用信用证并不是用来支付交易货款的信用证,它主要指的是用来偿还债务或者用来贷款融资而开具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的信用证,它主要具有独立性、不可撤销性、跟单性和强制性这样四点特征。一般信用证与备用信用证的区别是:其一,一般信用证的执行则表明双方贸易交易行为在正常进行,而备用信用证的执行则表明双方贸易交易行为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其二,在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上,一般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进口方,而出口方则为受益人,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参与贸易双方中的任意一者。其三,一般信用证支付时,受益人在提供相应单据时,主要是为了证明自己已履行了相关的诚信规定内容,从而从开证行获取钱款;而备用信用证支付时,受益人一般是提供单据证明债务人违背了相关诚信条款规定,从而从开证行那里取得相应的钱款。
理论上来讲,信用证支付是一项具有较高安全指数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然后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问题,我们可以尽可能的避免因信用证支付而产生的风险因素,首先严格审核信用证的真实性以及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其次,我们要谨慎选择贸易合作伙伴,选择诚信度较高、实力较强的商家来进行合作。最后,我们要在信用证的条款约束下,尽可能的为自己一方争取最大的利益,并严格核对信用证与单据符合情况,做到单证一致,争取将信用证在条款内容上存在的潜在性风险扼杀在摇篮之中,推动国际贸易的正常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