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富汗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阿富汗商标异议的法定受理机构为阿富汗商务部专利商标局(Afghanistan Ministry of Commerce & Industries -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负责处理商标注册公告后的异议申请及后续程序。
二、阿富汗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异议申请须在商标公告期60日内提出(自商标公告日起算)。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15日,需提供正当理由并缴纳延期费用。
三、阿富汗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有效异议申请应基于以下法定事由:
1、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混淆
2. 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标
3. 包含国家标志/宗教符号等禁用元素
4. 商标缺乏显著性特征
5. 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准则
四、阿富汗商标异议流程
1、提交异议申请书(含中英文/达里语双语版本)
2. 专利商标局形式审查(10个工作日)
3. 被异议方答辩期(60个自然日)
4. 双方补充证据阶段(30个自然日)
5. 听证程序(可选)
6. 行政裁决(书面形式)
五、阿富汗商标异议周期
标准流程周期:8-14个月
形式审查:1个月
实质审查:3-6个月
裁决送达:1-2个月
上诉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