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品箱的MSDS有什么用:

1、海关商检(成份是否违禁物品)

2、货代报关(了解产品运输要求)

3、客户要求(不同区域法规不同)

4、企业安全管理(了解产品危险特性)

5、危险登记(实施严格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UN 3316 化学品箱或急救箱是什么:

危险货物按照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其可分为 9 个类别,有:第 1 类:爆炸品,第 3 类:易燃液体等等。

其中第9 类物质和物品(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是在运输过程中存在危险,但其他类别未包括在内的物质和物品。

第9 类物质和物品又细分如下:以微细粉尘吸入可威胁健康的物质、会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锂电池组等等。其中“UN 3316 化学品箱或急救箱”属于:运输过程中存在危险但不能满足另一类别定义的其他物质和物品。

运输标签:

名称

UN编号

危害分类

包装类别

化学品箱或急救箱

3316

9

不适用

《联合国规章范本》象形图:

“化学品箱或急救箱”条目,适用于装有少量不同危险品的箱子或盒子,例如用于医疗、分析、试验或修理等目的。

这种箱子应仅装有作为下列情况准许的危险货物:

(a) 例外数量,不超过第3.2 章危险货物一览表第(7b)栏中编码所示数量,并须符合3.5.1.2 3.5.1.3 规定的每件内包装的净装载量和每个包装件的净装载量;

(b) 3.2 章危险货物一览表第(7 a)栏所示有限数量,但每个内包装的净装载量不超过250 毫升或250 克。

箱内各种成分之间不得相互发生危险反应(4.1.1.6)。任何一个箱中的危险货物总量

不得超过1 升或1 千克。

为填写5.4.1.4.1 所列危险货物运输单据之目的,运输单据上所示打包装类别应是为箱内任何单一物质划定的最严格的包装类别。如果箱中只装有未划定包装类别的危险物品,则无须在危险货物运输单据上显示包装类别。

为急救或手术目的而放在车辆上运输的箱子不受本规章限制。

如果化学品箱和急救箱所带的危险货物放在内包装中,数量不超过第3.2 章危险货物一览表第7a 栏对具体物质规定的数量限制,可按照第3.4 章运输。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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