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钠离子电池的新法规内容是什么: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近日发布了2025年版的危险品规则(DGR),第66版,对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规定进行了重要更新。这些变更将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对锂电池制造商、运输公司以及相关物流企业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新版DGR中,IATA引入了三个新的联合国编号(UN编号),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的钠离子电池,以适应新能源技术的发展。

新增的UN编号包括:

UN编号

运输名称

UN 3551

钠离子电池

UN 3552

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

UN 3552

钠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

新增包装要求:在包装方面,新版DGR增加了三个新的包装条款PI 976、PI 977和PI 978,特别针对含有有机电解质的钠离子电池,这些新的包装条款分别对应不同的UN编号。

新增测试要求:对于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的包装,新版DGR在PI 966-II、PI 967-I/II、PI 969-II、PI 970-I/II等条款中新增了3米堆码要求,以确保包装的强度和安全性。

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二十三修订版中也有相应的特殊规定,以:UN 3551-钠离子电池为例,有特殊规定(SP)-188、230、310、348、376、377、384、400、401。

SP 400要求如下:

准备供运输的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及包含在设备中或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钠离子电也和电池组,如符合下列条件,则不受本规章其他规定的限制:

1、电池或电池组处在短路状态,但在此状态下电池或电池组不含电能。电池或电池组

的短路状态应易于查验(例如端子之间的母线);

2、每个电池或电池组均符合2.9.5(a),(b),(d),(e)和(f)的规定;

3、每个包装件应按照5.2.1.9进行标记:

4、除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或电池组外,每个包装件以任何方向进行1.2米跌落试验时

都能够不使其中所装的电池或电池组受损,不造成内装物移动,以致电池组与电池组(或电池与电池)互相接触,并且没有内装物释出;

5、电池和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上时,应防止损坏。当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上时,设备应用

坚实的外包装予以包装,包装的制造材料应采用足够强度的适当材料,包装的设计也与包装的容量和用途相符,除非装有电池组的设备对电池组已有相应的保护;

6、每个电池,包括作为电池组部件的电池,只能含有按照第3.4章规定准许运输的危险货物,其数量不得超过第3.2章危险货物一览表第7a栏规定的数量。

以上内容仅举例说明,详细信息请参照具体标准。

二、电池的MSDS报告主要有什么用: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近日发布了2025年版的危险品规则(DGR),第66版,对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规定进行了重要更新。这些变更将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对锂电池制造商、运输公司以及相关物流企业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新版DGR中,IATA引入了三个新的联合国编号(UN编号),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的钠离子电池,以适应新能源技术的发展。

新增的UN编号包括:

UN编号

运输名称

UN 3551

钠离子电池

UN 3552

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

UN 3552

钠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

新增包装要求:在包装方面,新版DGR增加了三个新的包装条款PI 976、PI 977和PI 978,特别针对含有有机电解质的钠离子电池,这些新的包装条款分别对应不同的UN编号。

新增测试要求:对于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的包装,新版DGR在PI 966-II、PI 967-I/II、PI 969-II、PI 970-I/II等条款中新增了3米堆码要求,以确保包装的强度和安全性。

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二十三修订版中也有相应的特殊规定,以:UN 3551-钠离子电池为例,有特殊规定(SP)-188、230、310、348、376、377、384、400、401。

SP 400要求如下:

准备供运输的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及包含在设备中或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钠离子电也和电池组,如符合下列条件,则不受本规章其他规定的限制:

1、电池或电池组处在短路状态,但在此状态下电池或电池组不含电能。电池或电池组

的短路状态应易于查验(例如端子之间的母线);

2、每个电池或电池组均符合2.9.5(a),(b),(d),(e)和(f)的规定;

3、每个包装件应按照5.2.1.9进行标记:

4、除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或电池组外,每个包装件以任何方向进行1.2米跌落试验时

都能够不使其中所装的电池或电池组受损,不造成内装物移动,以致电池组与电池组(或电池与电池)互相接触,并且没有内装物释出;

5、电池和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上时,应防止损坏。当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上时,设备应用

坚实的外包装予以包装,包装的制造材料应采用足够强度的适当材料,包装的设计也与包装的容量和用途相符,除非装有电池组的设备对电池组已有相应的保护;

6、每个电池,包括作为电池组部件的电池,只能含有按照第3.4章规定准许运输的危险货物,其数量不得超过第3.2章危险货物一览表第7a栏规定的数量。

以上内容仅举例说明,详细信息亲参照具体标准。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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