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S平台系统TC 更新说明
一:TC 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1合同(如有非持证贸易商参与,需要卖方-贸易商,贸易商-买家,两份合同)
2发票(外销可以用形式发票代替,如有非持证贸易商参与,则同上,需要两份发票)
3送货单(自提单),如果是外销,则送货单分为送码头的卡车单据,提单,装箱单,报关单(非强制)
4银行记录或国内增值税发票(如有非持证贸易商参与,同上,两份银行记录,如果银行记录大于本次申请TC的交易金额,需要补充对账单,即所付金额的明细清单)
5如有分包,需要上传分包资料合同,发票,送货单(如有)
6其他酌情提供内容,例如产品图片,买方证书(当买方是认证方时)等

二:Seller of the Products
为避免手动填写错误、减少驳回次数,系统现在直接抓取证书里的 Seller 信息(包括 last processor 的部分信息)。在操作时,请您注意如下两点:

1先选择 TC 类型,关联出 SC No.(请您检查 SC No. 是否为最新的版本号),然后再点击公司名称(EN)的下拉框选出 seller 信息。此时,如果缺失了邮编或 TE ID(主要存在于去年出证的少数证书),请联系我们补充
2如果在申请或评审 TC 的过程中,您又同时申请了 SC 证书的扩项,例如:提交 TC 时的证书号为 SGC-GRC00XXX-GRS-2024-07,在评审的过程中证书扩项为了 SGC-GRC00XXX-GRS-2024-07R1。此时您需要切换 TC 类型来刷新 SC No.,然后再重复上述操作

三:财务记录
财务记录接受用税务发票代替

1内销:国内税务发票视同财务记录已提供,请勾选“已提供”
2外销:仅有形式发票的要求保持不变,依旧是需要银行记录,如果暂未有银行记录,则按照付款期限,例如60天付款,选择付款期限,勾选未提供

四:物料平衡表
TC 申请时不再强制要求上传物料平衡表,工厂内部仍需要做物料平衡管理,认证审核现场仍旧会验证。
如需提交物料平衡表,请上传到“其它”目录下。
TC 投入原料新增“损耗率”字段:此字段由系统自动计算数值,会自动校验投入原料再生成分重量之和是否等于产品再生成分总量。当产品和原料投入的再生成分总量不一致时,无法提交申请。

五:补充说明模块
如果在 TC 申请的过程中有需要备注给 TC 评审人的相关内容可以在补充说明模块提出,例如解释工序,说明所用其他物料的颜色等。

特别说明: 该内容仅体现在系统中,不会在 TC 上体现。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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