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素有“低税天堂”之称。根据《税务条例》规定,所征收的直接税有三种,分别为利得税、物业税和薪俸税。
简单来说,利得税对应内地的企业所得税,物业税对应房产税,薪俸税对应个人所得税。
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解香港的薪俸税。
01薪俸税的应税人士
香港按地域来源征税,凡因任何职位或受雇工作或退休金而获得的入息,如果是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不论有关入息是否已在其他税收管辖区缴税,均须缴纳薪俸税。
简单来说,只要受雇工作来源地为香港,无论是本地雇员还是外籍人士,均需缴纳薪俸税。
在香港境外工作的雇员,按照在香港提供服务所得的入息才需要缴纳薪俸税,而在香港以外提供服务所得的入息通常无需缴纳。
如果非香港居民雇员在课税年度内到访香港总共不超过60天,则其受雇入息可以免缴薪俸税。
此外,如果担任香港公司的董事,不论在有关课税年度内在港逗留多少天,从该职位所得的入息须全数缴纳香港薪俸税,而不可就该酬金申请任何税务豁免或宽免。
02如何计算应缴税款
在香港,个人的应缴税款是根据其应课税入息实额来确定的。以下是计算应缴税款的基本步骤:
1.应课税入息实额:应课税入息实额是指应予评税的入息减去扣除及免税额。个人应课税入息包括薪金、工资、董事酬金、佣金、花红、奖赏、约满酬金、津贴和其他住房福利等。
2.按照累进税率计算税款:根据应课税入息实额,按照香港的累进税率进行计算。边际税率从2%至17%不等,根据应纳税额的不同而变化。
3.缴付较低税款:如果计算出的应缴税款超过了按照标准税率计算的入息净额,即应予评税的入息减去扣除但没有免税额的部分,那么个人只需要缴付较低的税款。
其他相关规定
1.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根据《雇佣条例》规定,个人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总受雇入息减去可扣除的开支和免税额须征税。长期服务金通常不需要缴纳薪俸税,但如果获得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超过了规定的款额,超过部分就需要缴纳薪俸税。
2.其他收入:个人赚取的股息、利息或资本利得通常不需要缴纳薪俸税,但行使、转让或放弃因受雇工作而得到的股份认购权的利益需要缴纳税款。此外,由雇主提供的津贴、额外赏赐和附带利益也需要缴纳薪俸税。
03课税基础和标准税率
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制度,即来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或退休金入息均需缴纳薪俸税。在2018/19课税年度及其后,香港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了不同的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应课税入息实额(港币)税率首50,0002%接下来的50,0006%前100,000-接下来的50,00010%前150,000-接下来的50,00014%前200,000-超出200,00017%
2月28日,香港2024-2025年《财政预算案》对薪俸税/个人入息税和利得税的调整:
针对2023/24课税年度,薪俸税及利得税实行了100%的宽减,上限为3000元,创下近年的新低。
首次将薪俸税和个人入息税的标准税率改为两级制,以入息净额500万元作为分界点:标准税率下,首500万元的入息按15%税率计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以16%税率计算。
04可扣除项目和免税项目
1.可扣除项目
可扣除项目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的特定开支或费用。这些开支必须是完全、纯粹和直接与产生应税所得相关的,并且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在香港,可扣除项目包括多种开支:
(1)个人进修开支:最高可扣除100,000港元;
(2)居所贷款利息:最高可扣除100,000港元;
(3)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最高可扣除100,000港元;
(4)住宅租金:最高可扣除100,000港元;
(5)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或认可职业退休计划产生的强制性供款:最高可扣除18,000港元;
(6)向认可慈善机构捐款:扣除额最高不超过减去其他扣除额后的应评税入息的35%;
(7)保险费:自愿医保计划保单保费,最高可扣除8,000港元;
(8)年金保费及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最高可扣除60,000港元。
2. 免税额项目
免税额是指在计算薪俸税之前可以免除的一定金额,用于减少纳税人应纳税的额度。免税额包括基本免税额、已婚人士免税额、单亲免税额、子女免税额和供养父母及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
具体而言,2023/24课税年度的免税额为:
(1)基本免税额(未婚人士):132,000港元
(2)已婚人士免税额:264,000港元
(3)单亲免税额:132,000港元
(4)子女免税额(每名子女,第1至9名子女):130,000港元
(5)供养父母及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每名受养人):
60岁及以上:50,000港元
55岁至59岁:25,000港元
此外,如果雇员在香港以外地区提供服务并已在该地区就所得入息缴付税款,且该地区的税项与香港薪俸税的性质相似,则可申请避免双重课税。
如果该地区未与香港订立税收协定,已被征收外地税款的入息可获得单方面宽免,即豁免征收香港薪俸税。如果该地区与香港订立了税收协定,雇员可根据该协定申请以税收抵免的形式获得宽免。
05薪俸税缴纳方式
缴纳薪俸税是每个在香港工作的个人的责任。以下是缴纳薪俸税的一般流程和合规义务:
1.报税期间: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是税务课税年度。在这个期间,香港税务局会向纳税人发出报税表,并规定缴税期限。
2.填写报税表:个人需要准确填写报税表,包括申报自己在当前课税年度内获得的所有薪酬和应课税福利。已婚人士可以选择合并评税,而有不同类别应课税收入的个人可以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进行评税。
3.计算税款:根据填写的报税表,个人需要计算自己的应纳税额。这通常是根据应课税入息实额按照香港的累进税率计算得出的。
4.缴付税款:缴税一般可分两期进行。首先,缴纳上年3月31日截结的课税年度评定的薪俸税,连同当前课税年度应缴付的暂缴薪俸税的75%,一并于当年1月或2月缴付;其次,剩余的暂缴薪俸税于4月(课税年度截结后)缴付。
5.合规义务:纳税人必须按时履行报税与纳税义务。如果未能按时缴纳税款,将面临附加费和罚款的处罚。纳税人可以就《税务条例》的应用向香港税务局申请事先裁定。
6.提交报税表:报税表一般以个人为单位填交。个别人士必须在收到报税表后一个月内提交,如果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则可自动获得延期一个月。
7.税务局通知:香港税务局在收到报税表后会寄发评税通知书,对纳税人的报税情况进行核实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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