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由选择职业:不使用强迫、抵债或用契约束缚的劳工,或者是非自愿的监狱劳工。
2、不用童工:在制造的任何阶段都不得使用童工。工人不得从事有可能危及到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3、工作时间:除非是紧急或异常情况,一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在内不应超过60)小时。每周七天应当允许工人至少休息一天。
4、工资与福利: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应符合所有适用的工资法律,包括有关最低工资、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的法律。
5、人道的待遇:参与者的惩罚性政策和措施应清楚地界定并传达给员工。
6、不歧视:参与者应承诺员工免受骚扰以及非法歧视。
7、自由结社:员工与管理层之间公开直接的沟通是解决工作场所问题和赔偿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RBA认证认可的审核公司如下:
UL、DNV、DQS、SGS、BSI.、Verite、ELEVATE、Intertek、TUV-莱茵、TUV-南德、Greenment
RBA认证注意事项如下:
本附录针对最新《VAP操作手册》(OM)中所述的RBA准则的每一条规定,概述了对现场访察、记录审查、管理层知识与理解以及工人意识与理解的要求或审计准则(AC)。这些要求或审计准则在本附录中统称为合规要求。必须满足所有合规要求,审计员方能得出符合该审计准则(AC)的结论。
除另有说明外,必须现场提供记录以供审计员在审计开始时进行审查,并且记录的内容必须至少涵盖该次审计的审查期。如果要求提供附加记录,则必须在要求提出后24小时内或审计最后一天中午前(以先发生为准)提供该等记录。如果未能按所述要求提供所需记录,则审计员将排除这些记录,然后得出结果。
附录还提供了其他说明、定义、详情和示例。这些被称为其他帮助。其他帮助是在合规要求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但本身并不构成合规要求。此外,本附录还为评级每条AC的不符合项提供了指导。
以下注意事项适用于本附录的所有规定:
•当RBA准则、地方法律、参与者政策或集体谈判协议(CBA)之间存在不一致时,RBA规定:符合RBA准则即为满足最严格的要求(即使同时符合RBA准则规定和法律要求)。集体谈判协议提出的要求可以超越RBA准则要求。如果CBA要求比RBA准则更加严格,验证审计(VA)将不会验证其合规性。
•不符合法律要求属于重大不符合项,除非特定条款另有规定(如A3.1所述此受审计公司情况,即不到40%的工人每周的工作时间低于60小时/周,但高于地方法律规定的时间),或者另有发现表明该条款的不符合项评定等级更高。
•为便于评级,要素的定义即为列出的任意符合项要求。
•受审计方必须使用工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向其传达所有内容,除非条款另有规定。如果违反此规定,则相关方面至少构成“重大”不符合项。
•所有审计准则适用于全体工人,包括在工厂/仓库工作或从事生产的临时工人、移民工人、学生工、合同工、直接和间接雇佣的工人,以及任何其他类型的工人/员工,但审计准则特别注明仅适用于范围较窄的部分群体时除外。
•除另有说明外,在参考符合或不符合准则的工人比例时,须以已经确定的样本为准。
•无需按照ISO要求以书面形式记录流程(除非审计准则特别说明必须记录在案),但必须以一致且可验证的方式实施所有流程
•“供应商”指“下一级主要供应商”。但此“供应商”不同于工厂的任何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