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当我们听到“噔-噔噔噔噔”时候,很容易想到是英特尔开机声音。

当我们听到“嘀嘀嘀嘀嘀嘀”时就知道有新的QQ消息......

但是当听到“嘟嘟嘟嘟嘟嘟”时,你会想到什么?

我们知道腾讯将“滴滴滴滴滴滴”注册成声音商标,虽然过程坎坷,好在结果是好的。但是你知道吗?腾讯还想把QQ“嘟嘟嘟嘟嘟嘟”声音注册为商标。我们知道腾讯作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大佬,拥有众多注册商标,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直做得很好。但是“嘟嘟嘟嘟嘟嘟”能否注册成功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滴滴滴滴滴滴”商标注册过程坎坷

2014年5月1日起,我国商标法正式将声音纳入可注册商标范围。

5月4日,即在新商标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腾讯就向商标局提出将QQ消息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申请注册为商标。

2014年8月24日,商标局驳回了腾讯的注册申请。随后,腾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驳回复审请求。

2016年4月18日,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该声音缺乏显著性,驳回其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随即,腾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被诉决定,并此商标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2018年4月2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判,认为QQ提示音虽然仅由同一声音元素“嘀”音构成,但整体在听觉感知上形成比较明快、连续、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节奏、音效,不属于声音整体较为简单的情形。QQ软件从1999年开始在互联网上使用,已经被公众熟悉并记忆,市场份额较大影响广泛,声音有显著的辨识性。因此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至此,腾讯公司“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被核准注册。

“嘟嘟嘟嘟嘟嘟”能否成功注册?

经高沃小知查询,腾讯于2014年5月4日申请“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的同时,也提交了“嘟嘟嘟嘟嘟嘟”声音商标申请,商标局官网显示“嘟嘟嘟嘟嘟嘟”商标注册流程目前还处于驳回复审中。

腾讯公司因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腾讯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声音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可以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申请商标经申请人长期使用取得显著特征,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已经与申请人及其腾讯QQ即使通讯软件形成唯一对应关系,故其作为声音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2018年5月14日,商评委网站下发了关于第14502516号““嘟嘟嘟嘟嘟嘟”声音商标”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仅有一连串短促且频率一致的“嘟嘟嘟嘟嘟嘟”声音构成,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性,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在智能手机、动画片等商品上经使用,一般消费者已能将之与申请人相联系,已取得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因此,驳回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看前面腾讯申请“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的情况,想必腾讯也会继续上诉至法院申请注册“嘟嘟嘟嘟嘟嘟”声音商标吧,我们拭目以待!

申请声音商标需注意什么?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同时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声音商标与其他可以作为商标的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等)一样,声音商标要求具备能够将产品或服务的来源进行区分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消费者识别。

关于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一般情况下,声音商标需经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设定这一限制应该是考虑了消费者认知方面的特殊性。毕竟,对声音商标这种非传统商标来说,消费者很难直接将其作为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加以识别。只有经过经营者的长期宣传、使用,消费者才能将某一声音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联系,继而使该声音获得商标注册时应有的显著特征。

因此,企业申请声音商标,还是要经过长期宣传、使用,增强显著性才可以。各位外贸企业的小伙伴们,要申请声音商标可要注意啦!

文/高沃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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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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