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司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
由于中国还未加入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因此加拿大公司文件拿到中国使用就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国外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代表处或合资公司,以及后续的变更时,都需要提供公证认证文件。
加拿大公司文件公证的场合
无论是办理加拿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变更,还是加拿大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以加拿大公司名义在国内购置房产,用加拿大持有国内商标专利及其变更,都需要办理加拿大公司使馆认证。
加拿大公司文件公证程序如下:
第一步:请到加拿大当地公证处(Notary Public)或律师事务所办理所持文件的公证手续[含公证处协会(地址附后)的确认手续]。(当地公证处分布在各区,具体公证处由申请者自己选择)。
第二步:办妥上述公证手续后,可请公证处或自行将文件寄往所属省的省政府认证处办理认证手续。
第三步:办妥上述省府认证后,再到中国总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手续。具体做法是:将填妥并签署的《公证认证申请表》、省府认证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并径交总领馆签证厅收件窗口(注:如原文件页数过多,可只复印省府文件的首页和所附主要文件的首页及含有公证处签章的末页;复印时请勿将文件装钉拆散。凡拆散过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责任自负,总领馆不予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