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外商投资公司需要对开曼公司的主体资格做公证认证,一般的主体资格包括的文件:注册证书、董事名册、股东名册。

北京目前要求股东必须是100%的外籍人士,客户最终确认深圳那边也有这个要求。公证的文件最好也是和使用部门确认,各个地方可能要求都不一样。

提供文件:需要公证的文件的清晰扫描件   办理公证时间:15个工作日

随着中国利用外资的进一步深入,为了规范投资主体资格,限制“假外资”的出现,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7日制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其中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因此,以BVI公司及开曼投资中国,设立外资公司,就必须对其主体资格文件进行公证认证。由于中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Virgin Islands)、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等英国海外离岸属地没有设立领事馆及外交机构,同时这些英国属地的军事外交仍隶属于英国,因此,这些地方产生的文件,须经英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或在当地经英国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官员认证后,再到中国驻英使馆认证。程序如下:由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对BVI公司文件进行公证,然后交由英国外交部认证,最后拿到中国驻英使馆认证。经过以上三步完成之后的文件拿到中国来使用才是被认可的。

BVI和开曼使馆公证认证一般是对英文文件进行公证认证,而不是有些客户认为的要把英文文件翻译成中文之后,再对中文文件进行公证认证。这是因为中国使馆只是对文件上最后一个签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而不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确认,文件的真实性由出文机构负责,一般是政府机构或公证员,而这些机构或人员的工作语言一般是英文。因此,在做公证认证的时候,直接对英文文件公证认证,完成之后拿到中国国内文件的使用机构,再根据是使用方的要求和规定,直接使用或者再将完成的文件翻译成中文使用。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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