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专项发展基金
自2001年起,国家正式设立外经贸发展专项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该项政策以广大中小企业为扶持对象,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目前,外贸专项基金主要支持的方向有:
资质认证
参加国际性展会
境外专利申请
购买海外资信调查等服务与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
购买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等服务与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可申请补贴的产品认证项目
通过OEKO-TEX®系列认证、UV 801紫外线防护认证及PPE认证的企业均可申请补贴资金,具体可申请补贴的认证项目,以当地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需要办理补贴资金的企业可以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网站,通过“在线注册/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当地管理部门,正式提交申请。
申报指南
注册
首次申报的企业,需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注册(官网地址见右图下方)。已注册用户,可登录账号直接进行在线申报。
确认信息
递交相关材料至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由后者进行确认。
申报&审核
注册成功后,可在网上进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在线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审核部门。
公示&拨付资金
经主管部门对计划申请项目批复并公示后,企业可进入”在线申报“中进行资金拨付申请。
常见问题
每年何时开始申报?
由于各个省、市级政府的规定都不相同,建议每年至少两次在年中及年底进行申报。可实时关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重要通知”栏目。具体情况请联系当地管理部门,以当地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补贴资金的比例和限额?
由于各省、市级政府的规定不同,企业申请不同项目的补贴资金的比例和限额也不相同。以产品认证为例,2022年无锡市的补贴比例为50%,补贴限额为7万元。(具体详情可咨询所在地管理部门)
申请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以资质认证类为例: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4.提供认证单位的有关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的认证资格证复印件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有什么前提条件?
初次注册或变更过资质信息的企业用户,应先与所属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企业资质公示,通过资质公示的企业才能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如何获取当地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打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主页:
更多操作问题可关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问题解答”栏目。
关于平台使用如有其他问题,可按需求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统一平台用户注册/登录客服电话:
010-67870108
010-67801943
中小开拓资金技术咨询客服电话:
400 886 3200
010-6780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