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享性是专利权具有的特性之一,所以专利只能由专利权人使用。如果有其他非持有者想要使用该专利,他们需要请求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者购买专利权人的专利。所以很多人想知道外国专利是否在中国获得许可,还需要备案吗?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法律规定,专利权的许可必须有备案,因此,获得外国专利国内使用许可的,也必须进行备案。专利是区域性的,需要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国内使用的外国专利仍需备案。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可以允许受让人在合法领域内实施专利。为了有效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交易行为,许可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及时向国家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然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地方产权机关发出备案通知、备案号和申请日,发给当事人。

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事情:

专利备案是指专利被许可申请的行为,是指专利行政部门或者专利权人委托的部门执行当事人持有的专利的许可合同,并予以保留并蕞终向公众公布的行为。

专利许可合同实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要求,没有无效,就合法有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执行备案。不备案的,对被许可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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