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途径
1、直接向菲律宾专利局申请
2、巴黎公约途径
3、PCT途径
二、申请语言
菲律宾语或英语
三、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20年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发明人的姓名、国籍、地址等信息;
2.中英文的发明名称;
3.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
4.优先权文件(如有);
5.委托书。
五、审查制度
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收到申请后,审查员会审查是否符合获得申请日的要求。在“申请优先”的系统中,申请日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在与其他申请人的争端中,谁应当被授予专利。在形式审查、对申请发明专利所属领域技术进行检索和分类后,申请和检索结果(这包括公开的专利申请或发明专利的清单,这一清单是与申请相同或相当的)会在IPO公报上公开(期间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在申请公开后,任何人可对发明的可专利性提出书面意见。这些意见会传达给申请人。
必须自公开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逾期未提出请求的视为该申请被撤回。如果审查员发现拒绝申请登记的理由,例如,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专利局应通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以给予申请人机会对申请进行辩护或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
1、菲律宾的发明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或者收到驳回通知书之前可以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菲律宾发明专利整个申请周期较长,大约需要2.5至5年的时间,所以申请日在申请之前需要慎重考虑,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和成本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