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司注册的三种形式:独资公司、合资公司和股份公司。
一、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由一个人拥有的无限公司,拥有者本人和公司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它是一种最简单的公司形式。公司的拥有人行使全部的职能,自行作出决定。享有全部的利润,缴纳全部的税款,赔偿所有的损失,承担一切风险,和公司在法律上是不可分离的。所有人与公司的关系是自雇。任何由公司的经营所引起的法定责任都是公司拥有人的责任,公司或个人的全部财产都可被法定地用来清偿债务。
成立独资公司很简单,以个人或公司的形式运作,这样就可以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给客户开发票了。
其实,如果只以拥有人的名义来进行运营的,则不必进行公司注册,但是拥有人必须要在当地的市政府进行登记并得到营业许可证。
二、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是一种由两个或多个人,两个或多个股份公司,信托公司等共同建立新公司来进行贸易或商业活动的公司,合作的每方都为公司提供资金、劳力、财产或技术,同时也分享公司的利润并承担损失。合资公司的存在依赖于合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在两个人的合作关系中,如果其中一人离开或宣布破产,则伙伴关系自然解体。
合资公司也象独资公司一样易于成立,有时,一个口头协议就已足矣。但如果资金和财产会在将来成为问题,那么还是准备一个书面的协议为好,公司利润的分配和损失的分担办法应在合资协议中加以说明。另外,从事贸易、采矿或制造业以外业务的合资公司不一定要注册。简化的手续是只在当地的市政府进行登记并得到营业许可证。
还有一种特殊形式的合资公司叫有限合资公司,它可以由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组成,和有限公司不同,公司的一部分股东不参加公司的运作,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三、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与其组成成员(股东)有明确界限的法定实体。它是依据其股东们共同签署的特别合同中的条款而成立的,这些条款在公司的备忘录和章程里都有表述。
股份公司有以下不同于独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特点:
第一是股东责任有限,通常公司的股东不对超出其股份比例的公司债务、义务负责。
第二是公司存在的连续性。因为股份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定实体,所以即使股东成员有所变更,公司仍旧继续存在。此外,公司的所有权可以改变,股份的转移不会影响公司的存在或连续性。
加拿大公司注册条件
在加拿大,大部分企业主要是在省登记注册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企业登记注册一般要求具备的条件是: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也就是要具备类似中国企业登记所符合的条件。具体来说是:
1.加拿大公司名称
可以使用字母或数字作公司名称。使用字母作名称时,其名称不得与其他公司的名称相同,也不得与其他公司的名称相混淆,不得使用禁用的词;名称后必须加“有限”、“股份公司”等字样或其缩写。外国公司在加拿大的分公司可在名称加上“加拿大”以与其母公司相区别。
2.加拿大公司注册资本
加拿大一般不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额。除金融公司外,无法定储蓄金要求。可用现金、财产出资,用现金认购股份的,其认购价值要由董事会确定。
3.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企业的经营范围除毒品,枪械和电视,广播,金融,新闻出版,航空等之外,一般不作限制。经营方式一般也无限制。
加拿大公司注册程序
1.选择公司名称
并向注册主管机关的命名部确认名称有效为了避免所选择的名称不适用,可提供三个名称选择,这项服务收费30加元。
2.发起人签署公司章程
章程包括公司名称、股份结构、董事、经营业务范围等要点。公司章程和细则,对公司及其成员均有约束力。一般认为其作用是公司与成员以及成员彼此之间的一种合约。每一公司章程必须包括:公司名字;公司注册股本(SHARECAPTITAL),即公司名义上最高募集的股本总额,但是可以因应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其它条款,包括股份种类及每种股票最高发行量,以及股份被赋予的限制及特权。“公司法”并无解释公司细则的功用。但该条例所列的公司细则范围,其中内容包括划定公司成员的权利,公司的运作方式,公司董事的权力与责任。不过,“公司法”规定公司细则不可载有任何条款与“公司法”有所抵触。
3.填报申请表
注明公司的注册地址,董事的姓名、地址。
4.交纳注册费
注册费为各种文件、证明费用等。按联邦《公司法》成立公司与按各省的《公司法》成立公司,所交的注册费用是不相同的。
注册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即标志公司成立。从申请到注册完成,一般需要两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