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出口风险防范?

1、合同签订环节

依据贸易的真实性,签订与其相对应的合同。首先不得从事假自营、真代理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的由委托方申请退税并承担相应责任。代办退税的应在专用发票开具环节填代办。其次不得从事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况下进行的出口业务。最后可通过中信保对合作外商信用情况进行评估,有效降低贸易风险

2、出口报关环节

首先不得买卖报关单信息,即通过报关行将他人出口的货物虚构为术本企业出口货物。其次出口货物真实情况与报关单载明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必须相符。不得将低退税率产品申报为高退税率产品,不得将不退税产品申报为退税产品。最后应当按规定取得出口运输原始单据,尤其海运提单。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的,要按政策规定取得具有相似作用的单证或有关第三方凭据证实。

3、出口收汇环节

通常付汇方为合同中明确的付汇对象,如果存在由第三方付汇的真实情况,应当将有关协议及说明查清楚。为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在合同签订时可约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对于那些进口国有外汇管制的国家,可采取易货贸易模式出口,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所列原因的,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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