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资环境的吸引力看,葡萄牙的竞争优势有以下几个方面:基础设施完善;社会治安良好;市场化程度高;有一定地理位置优势,可辐射欧 洲和葡语国家市场;工资成本在欧盟成员国中处于较低水平。根据欧盟统计局2021年3月公布 的数据,2018年葡萄牙劳动者的平均每月净收入为933欧元,葡萄牙是欧盟 中收入第七低的国家。
外商投资要求
1、葡萄牙对外国私人投资并无特殊规 定,适用对外国公司投资的相关法规。
2、须指定一名葡萄牙纳税居民作为税务法人代表,负责与税务局联系相关事务。
3、外资投资方式: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形式。
4、根据葡萄牙央行统计,外国企业在葡萄牙投资多采用对现有公司实行 部分或全部收购、利润再投资等形式。葡萄牙准许任何形式的外来投资, 参照并执行欧盟统一标准规定的外国投资方式。
5、需审批的并购项目:当企业收购或兼并达到以下标准时,应提请欧 盟委员会审批:
标准一:
(1)参与并购的所有公司的全球年营业额合计超过50亿欧元;
(2)在欧盟范围内有至少两家公司的年营业额均超过2.5亿欧元。
标准二:
(1)参与并购的所有公司的全球年营业额合计超过25亿欧元;
(2)至少在欧盟三个成员国的年营业额均超过1亿欧元;
(3)上述第(2)项下的三个欧盟成员国中每一国至少有两家公司的 年营业额均超过2500万欧元;
(4)在欧盟范围内有至少两家公司的年营业额均超过1亿欧元。 未达到上述规模的并购可按照葡萄牙外资并购审批流程进行,可能会 受到葡萄牙竞争管理局的监管。
2010年以来,葡萄牙为应对主权债务危机,开始实施国有企业私有化, 出售国有企业股权。如果想成为战略股东,在董事会占据席位,须获得政府支持,否则只能成为一般性财务投资者。当时规定,行业内外国公司购买的股权不能超过公司全部股权的5%,跨行业收购的股权限额可放宽到 10%。
但中国三峡、国家电网在2012年分别收购葡萄牙电力公司21.35%股份和葡萄牙能源网公司25%股份后,其股权限制经个案批准均已放宽到 25%。 另外,葡萄牙政府此前在少数关键性企业中持有“黄金股”,政府拥 有对重大决策的“一票否决权”。2010年,当葡萄牙政府将葡萄牙电信出 售给巴西电信公司时,行使过一次。近年来,葡萄牙政府为进一步促进企业私有化进程,逐步取消“黄金股”,但仍对关键性企业进行监督和管控。
6、外商投资审查:当前,以欧盟委员会为主的境外执法机构的反垄断审查呈趋紧态势,这对中国国有企业通过海外并购等方式“走出去”产生极大阻力。中国的 国有企业普遍由国资委持股,国资委是否会影响国企的经营决策,各企业 之间是否分别构成独立的经济实体,是欧盟委员会重点关注的问题。尽管 欧盟委员会较少明确认定中国国有企业共同构成单一经济体,但“最坏情 况假设”已成为欧盟委员会审理中国国有企业集中的常态,即在不明确认 定交易企业与其他国有企业共同构成单一经济体的情况下,就假设其构成 单一经济体,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