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内蒙古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虚拟货币洗钱案引发热议,涉案金额120亿元。近年来,虚拟货币因其超高的流通性、可跨平台、跨境交易且没有限额的特点,成为许多“洗钱”犯罪分子的首选

由于“洗白”资金需要大量个人金融账户,让更多人卷入洗钱犯罪链条中。谨记:个人用户切不可参与各类金融账户租借活动,避免卷入其中。

国家政策明确:

在国内进行虚拟货币买卖交易是非法活动

2021年9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网信办、外汇局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在国内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是非法的,并要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

并且,由于“洗白”资金需要大量个人金融账户,这也让更多人参与到洗钱犯罪链条中。在12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明确提出禁止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洗钱等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持的行为

虚拟货币犯罪引关注

USDT(泰达币)危害最为严重

内蒙古警方经侦查发现,该团伙是一个通过利用数字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帮助境内外犯罪集团洗钱。

犯罪路径:团伙利用聊天软件飞机(Telegram)串联发展下线人员,将涉嫌网络传销、涉诈、涉赌等犯罪资金通过区块链转换为虚拟货币泰达币(USDT),最后利用通过其招募的众多不法人员注册匿名区块链账户地址,兑换人民币付给上游犯罪集团金主,从中攫取非法利益。

图片来源:平安通辽

与此同时,该团伙在全国多地有窝点,在完成“接单”后,洗钱任务会分配到各地的洗钱小组,小组长再各自招募底层洗钱人员,在线上或线下进行洗钱操作。在每完成一单洗钱业务的操作后,团伙头目、小组长、取款手、底层洗钱人员等各层级都会按不同比例获得抽成。

图片来源:平安通辽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表示,基于虚拟货币去中心化、匿名性、资金流通快以及流向广等因素影响,虚拟货币时常被用于跨境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为反洗钱管控增加了难点,这一方式也遭遇了国家严厉打击。

犯罪无小事

个人用户切不可租借银行账户

目前,犯罪分子大多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贸易对冲等多种方式,不断改变洗钱手法,尤其是以USDT为代表的虚拟货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被我国各地公安持续打击中。

对此,OnPay对今年国内各类型涉虚拟货币案件进行了部分整理:

标签1:#投资诈骗

湖南株洲天元警方侦办了一起利用虚拟货币虚构算力实施诈骗的案件。经初步核实,该案涉及受害人达4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

标签2:#传销平台

福建公安机关发布“ORG”币传销活动案例,涉嫌利用虚拟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及资金7亿元。

标签3:#盗币

凌某胜、凌某瑞因通过技术手段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盗取某交易平台5000余万元虚拟货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标签4:#洗钱

衡阳警方破获“9.15”特大洗钱案,该案是一起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钱案,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目前已串并涉电诈案件300余起。

标签5:#暗网

大庆市公安局网警分局侦破黑龙江首起“暗网”虚拟货币购买未成年人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通过登陆“暗网”,以虚拟货币支付方式购买2005年至2011年出生的未成年人身份信息500余万条,后通过互联网大量贩卖从而非法获利。

标签6:#跑分

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公安局一举摧毁一个流动“跑分”犯罪团伙。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利用国外聊天软件寻求交易伙伴,通过组织境内人员提供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商铺账户等方式为境外的诈骗团伙“跑分”洗钱,涉案流水金额累计1亿多元。每天收款金额几十万到一百多万元不等;资金到账后,为规避公安机关侦查,还组织车队和取手以现金交易的方式长期不间断开展虚拟币交易,从中牟利。

当前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已经被全面叫停,但仍然存在此类犯罪团伙,也说明仍有犯罪分子持有侥幸心理,从中违规获利。OnPay提醒,犯罪无小事,个人用户应规范使用个人账户,切记不可参与各类金融账户租借活动,避免卷入其中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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