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在跨境电商行业中,美国商标申请非常热门,与此同时关于美国商标申请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最近,客户经常问到“美国商标申请没有及时提供使用证据,是否还能继续申请”,这涉及到使用证据提交时间的问题。

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美国商标申请使用证据的提交时间。

美国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这就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使用证据。根据不同的申请基础,需要提供使用证据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1.基于意向使用

如果基于意向使用,即提交申请时没有实际使用证据,通常申请人需在收到核准通知之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

申请人可以要求延期,在原来期限基础上申请延期6个月,只要在延期期限内提交使用证据即可。

如果延期6个月之依然无法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申请人还可以申请延期,每6个月可申请一次最多可申请5次

这也就意味着申请人经过延期申请,最晚在核准通知之后3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如果不申请延期又不能提交使用证据,商标申请即被视为放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核准通知发出后6个月,申请人没有及时提交使用证据或要求延期提交,可以在过期后2个月内提交请愿书,呈请复活商标申请

2.已经实际使用

如果基于已经在美国实际使用的商标的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要求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并且在注册之日起第5~6年、第9~10年分别提交使用宣誓及使用证据。

3.马德里体系

如果基于马德里注册指定美国的申请,申请人需在注册之日起第5~6年、第9~10年分别提交使用宣誓及使用证据。

4.已经在其他国家注册

如果基于已经在美国以外国家注册过的商标,申请人需在注册之日起第5~6年、第9~10年分别提交使用宣誓及使用证据。

综上所述,美国商标申请不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使用证据,而且需要在商标核准注册之后,自注册日第5~6年与第9~10年提供相应的使用证据。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0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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